問題詳情

依記帳士法規定,記帳士欲在登記開業區域以外之其他縣市執行業務時,應如何辦理?
(A)向其它縣市國稅分局登記,並設分事務所
(B)向財政部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C)執行業務範圍以其委任人所在地縣市為限,向財政部登記,並設分事務所
(D)向其它縣市政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5161
統計:A(10),B(200),C(11),D(62),E(0)

用户評論

151574】評論

記帳士法第9條記帳士執行業務之區域以其登記開業之直轄市、縣市為其執行業務區域。其在其他直轄市、縣市執行業務時,應向主管機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