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葉永宏】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四、試從治本及治標論述減少水庫淤砂策略。(25 分)

【評論內容】其實 這題有些問題,放火罪本身屬於公共危險罪,並非如同毀損建築物罪一樣,是保護個人法益。不管燒了幾間房子,應該就只有「一行為侵犯一法益」才是

【評論主題】五、如圖五之電路,試求出 t = 0(關閉)後的 vc (t ) 。(15 分)

【評論內容】

刑法121第一項和122第一項 是很特別的犯罪

他的行為是:1.要求 2.期約 3.收受。

一般來說,會以3為既遂,而要求、期約視為預備階段

但他一律規定為既遂,而作一樣的評價,所以開口要紅包,應該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