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宏】評論
其實 這題有些問題,放火罪本身屬於公共危險罪,並非如同毀損建築物罪一樣,是保護個人法益。不管燒了幾間房子,應該就只有「一行為侵犯一法益」才是
【g1236916】評論
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Flanerie1221】評論
想像競合必須有多種法益被侵害才適用,本題放火屬公共危險,即使侵害三戶,法益侵害亦屬單一,答案B是否有誤?
【windy10633】評論
侵害社會法益,屬一罪阿!!!除非他說,燒毀A屋的甲死亡 乙重傷 丙輕傷,實務認為,有173及271 277 284, 依55條論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