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aggie Li】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3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何者有審判權?(A)普通法院 (B)行政法院 (C)中央選舉委員會 (D)司法院大法官

【評論內容】第118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