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 Li】評論
憲法第61條規定:『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邱文蔚】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四級機關才鬆綁由法規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