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買賣契約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之成立,須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
(B)買賣契約之成立,須以書面為之
(C)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D)買賣契約當事人,就價金雖未具體約定,而依情形可得而定者,視為定有價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5423
統計:A(19),B(1476),C(51),D(121),E(0)

用户評論

【用戶】rh_ko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 345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買賣契約是雙務契約、不要物契約 (諾成契約)、不要式契約、有償契約、債權契約

【用戶】破釜成舟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民法569

【用戶】最愛小凱<3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346條價金雖未具體約定,而依情形可得而定者,視為定有價金。價金約定依市價者,視為標的物清償時清償地之市價。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民法第345條第1項規定,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亦即當事人必須互相表示意思一致。(B)民法並未規定買賣契約之成立需以書面為之,屬於不要式契約。(C)民法第345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D)民法第346條第1項規定,價金雖未具體約定,而依情形可得而定者,視為定有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