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選擇之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選擇之債的選擇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屬於債權人
(B)選擇之債若約定由第三人為選擇者,應向債權人及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C)選擇之債的數宗給付中有自始不能給付者,且其不能事由之發生,非應由無選擇權之當事人負責時,債之關係僅存在於餘存之給付
(D)選擇之債選擇之效力,溯及於債之發生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2683
統計:A(562),B(56),C(202),D(99),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第 208 條 於數宗給付中得選定其一者,其選擇權屬於債務人。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用戶】熊愛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C在講什麼,可以舉例子嗎,謝謝

【用戶】apple098117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給付不能問題(211條)不可歸責於無選擇權人:存於餘存給付可歸責於無選擇權人:各宗給付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