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小芝】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7. 在合作學習的教學時,老師將學生進行異質性分組,再將各組成員分派至專家小組研究某一主題,最後回到原組內向其他成員介紹,藉此獲得完整的資訊。這較可能屬於下列何者?(A)拼圖法(B)團體探究法(C)

【評論內容】

合作學習的類型包括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s-Achievement Divisions;STAD)、小組遊戲比賽法(Teams-Games-tournaments;TGT)、小組協助個別教學法(Team Assisted Individualization;TAI)、拼圖法Ⅱ(JigsawⅡ)、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LT)五種類型。

合作學習的型態雖然有多種,其實施步驟卻頗為類似,大致如下:1.準備教材;2.說明學習任務;3.進行學習分組;4.教室座位空間的安排;5.學習評量;6.學習成就表揚(林寶山,民87)。

以下再就五種教學方式的實施方式略作介紹:

 

 1.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

 STAD是Robert Slavin於1978年發展出來的教學法,也是合作教學中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其實施步驟有(林寶山,...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教師法」中教師所享有之權利?(A)提供教學興革意見 (B)待遇福利等權益及保障 (C)爭取專業尊嚴的罷教權 (D)保障權益的申訴權。

【評論內容】

近年來,由社會整體大環境的急遽改變,再加上後現代思維的興起,世界先進國家紛紛進行教育改革。就國內而言,教育鬆綁、課程改革、學校本位、教師專業自主等等都是主要方向,冀望提升教學品質,帶好每位學生,同時時勢所趨,教師也從傳統威權體制中解脫,自我意識高漲的結果,往往重視自身的權利,卻忽略同等重要的義務,因此政府訂定相關法規適度規範教師權利與義務,使學校效能充分發揮,以達成教育改革目標。

貳、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教師的權利:有關教師的權利規定,主要訴諸於教師法第十六條及相關法令,分述如下:

(一)校務參與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教師可藉由校務會議、教學研究會、行政會議等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

【評論主題】87. 在合作學習的教學時,老師將學生進行異質性分組,再將各組成員分派至專家小組研究某一主題,最後回到原組內向其他成員介紹,藉此獲得完整的資訊。這較可能屬於下列何者?(A)拼圖法(B)團體探究法(C)

【評論內容】

合作學習的類型包括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s-Achievement Divisions;STAD)、小組遊戲比賽法(Teams-Games-tournaments;TGT)、小組協助個別教學法(Team Assisted Individualization;TAI)、拼圖法Ⅱ(JigsawⅡ)、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LT)五種類型。

合作學習的型態雖然有多種,其實施步驟卻頗為類似,大致如下:1.準備教材;2.說明學習任務;3.進行學習分組;4.教室座位空間的安排;5.學習評量;6.學習成就表揚(林寶山,民87)。

以下再就五種教學方式的實施方式略作介紹:

 

 1.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

 STAD是Robert Slavin於1978年發展出來的教學法,也是合作教學中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其實施步驟有(林寶山,...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教師法」中教師所享有之權利?(A)提供教學興革意見 (B)待遇福利等權益及保障 (C)爭取專業尊嚴的罷教權 (D)保障權益的申訴權。

【評論內容】

近年來,由社會整體大環境的急遽改變,再加上後現代思維的興起,世界先進國家紛紛進行教育改革。就國內而言,教育鬆綁、課程改革、學校本位、教師專業自主等等都是主要方向,冀望提升教學品質,帶好每位學生,同時時勢所趨,教師也從傳統威權體制中解脫,自我意識高漲的結果,往往重視自身的權利,卻忽略同等重要的義務,因此政府訂定相關法規適度規範教師權利與義務,使學校效能充分發揮,以達成教育改革目標。

貳、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教師的權利:有關教師的權利規定,主要訴諸於教師法第十六條及相關法令,分述如下:

(一)校務參與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教師可藉由校務會議、教學研究會、行政會議等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

【評論主題】87. 在合作學習的教學時,老師將學生進行異質性分組,再將各組成員分派至專家小組研究某一主題,最後回到原組內向其他成員介紹,藉此獲得完整的資訊。這較可能屬於下列何者?(A)拼圖法(B)團體探究法(C)

【評論內容】

合作學習的類型包括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s-Achievement Divisions;STAD)、小組遊戲比賽法(Teams-Games-tournaments;TGT)、小組協助個別教學法(Team Assisted Individualization;TAI)、拼圖法Ⅱ(JigsawⅡ)、共同學習法(Learning Together;LT)五種類型。

合作學習的型態雖然有多種,其實施步驟卻頗為類似,大致如下:1.準備教材;2.說明學習任務;3.進行學習分組;4.教室座位空間的安排;5.學習評量;6.學習成就表揚(林寶山,民87)。

以下再就五種教學方式的實施方式略作介紹:

 

 1.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

 STAD是Robert Slavin於1978年發展出來的教學法,也是合作教學中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其實施步驟有(林寶山,...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教師法」中教師所享有之權利?(A)提供教學興革意見 (B)待遇福利等權益及保障 (C)爭取專業尊嚴的罷教權 (D)保障權益的申訴權。

【評論內容】

近年來,由社會整體大環境的急遽改變,再加上後現代思維的興起,世界先進國家紛紛進行教育改革。就國內而言,教育鬆綁、課程改革、學校本位、教師專業自主等等都是主要方向,冀望提升教學品質,帶好每位學生,同時時勢所趨,教師也從傳統威權體制中解脫,自我意識高漲的結果,往往重視自身的權利,卻忽略同等重要的義務,因此政府訂定相關法規適度規範教師權利與義務,使學校效能充分發揮,以達成教育改革目標。

貳、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教師的權利:有關教師的權利規定,主要訴諸於教師法第十六條及相關法令,分述如下:

(一)校務參與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教師可藉由校務會議、教學研究會、行政會議等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

【評論主題】根據教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法中教師的義務?(A)擔任導師 (B)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C)享有專業自主 (D)參加教師組織

【評論內容】

一、教師的權利:有關教師的權利規定,主要訴諸於教師法第十六條及相關法令,分述如下:

(一)校務參與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教師可藉由校務會議、教學研究會、行政會議等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生活保障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教師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利及保障。

(三)進修研究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教師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之權利。

(四)專業結社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教師有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申訴訴訟權: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教師有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