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i-Han Wa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以下何種情形可由學校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老師?(A)現職工作不適任者(B)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C)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D)以

【評論內容】教師法第15條

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

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

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