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1.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一年(B)三年(C)五年(D)十五年
【評論內容】所以答案可能是五或是十五囉?
【評論主題】【題組】 ⑶ DR
【評論內容】和解成立後經過三年者 不得請求繼續審判
【評論內容】A 行政訴訟法第224條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