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信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3 司法警察在處理毒品案件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成年人施用毒品仍入罪化(B)少年施用毒品除罪化(C)成年人與少年人施用三、四級毒品均須參與講習(D)少年施用三、四級毒品應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評論內容】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 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 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