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rene Yeh】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7 關於拋棄繼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拋棄以口頭向其他全體繼承人為之(B)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C) 拋棄以書面向法院為之(D)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因添附而受損害者,依民法第 816 條規定,得依關於下列何種規定,請求償還價額?(A)無因管理 (B)不當得利 (C)侵權行為 (D)債務不履行

【評論內容】第 816 條 (添附之效果-補償請求) 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評論主題】37 關於拋棄繼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拋棄以口頭向其他全體繼承人為之(B)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C) 拋棄以書面向法院為之(D)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屬於民法上之物?(A)活人胸腔中跳動之心臟 (B)博物館中展示之木乃伊(C)天上飄浮的雲層 (D)植入身體的人造關節

【評論內容】王澤鑑民法概要關於物的概念:一、物不包括人的身體,但身體部分與人分離後,則為物。(如:頭髮、義肢、屍體)二、物須為吾人所能支配,其不能由吾人為支配的(如:日、月、星辰),均不得作權利客體。三、物必須獨立為一體,能滿足吾人社會生活需要。(一滴米、一滴油,不能滿足人類生活所需,非法律上之物)四、物的概念以有體物為限,不包括權利在內。

【評論主題】【題組】(三)乙與戊結婚及支用甲之財產效力為何?【10 分】

【評論內容】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評論主題】一、請說明呼吸防護具密合檢點(Fit check or seal check)與密合度測試(Fit test)之間的差異與相關性。(25 分)

【評論內容】(一)同時存在之原則:因被繼承人之財產於繼承開始時,當然移轉於繼承人,是為其繼承人者,須於繼承開始時為生存之人。所以同時者,並不具備同時存在之要件,互相不發生繼承關係。

【評論主題】【題組】3. 馬「 廄」:

【評論內容】第 1177 條 (遺產管理人之選定及報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