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建築改良物經設定抵押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成其設定目的者,其權利視為消滅。抵押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下列何項處理?(A)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B)按重劃計畫書公告當期該
【評論內容】用益物權---請求補償。 擔保物.....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 父親贈與一幢透天建築物給兒子,在正常情況下依土地稅法與契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有關應納稅負之敘述,何者最正確?(A)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與契稅(B)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兒子應繳納契稅(C)兒子應繳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五條、契稅條例第七條贈與之移轉因為贈與人並未享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有重建、整建及維護三種。關於整建的定義,下列陳述何者最正確?(A)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B)加強區內土地使用及建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64條: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左列三種:一、重建: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二、整建:強制區內建築物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及地上物,得依法實施何種方法取得?(A)市地重劃(B)聯合開發(C)開發許可(D)徵收或區段徵收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地68條: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8 關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使用強度,下列何者為最正確的規定?(A)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B)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C)丙種建築用地︰
【評論內容】下列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請內政部備查︰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三、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四、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 父親贈與一幢透天建築物給兒子,在正常情況下依土地稅法與契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有關應納稅負之敘述,何者最正確?(A)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與契稅(B)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兒子應繳納契稅(C)兒子應繳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五條、契稅條例第七條贈與之移轉因為贈與人並未享受.....
【評論主題】19 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有關開發影響費之敍述,下列何者正確?(A)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B)開發影響費之收費範圍及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C)開發影響費得成立基金;其收
【評論內容】區域計畫法15-3條:申請開發者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取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或用地變更前,應將開發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 (市) 有或鄉、鎮 (市) 有,並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繳交開發影響費,作為改善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有重建、整建及維護三種。關於整建的定義,下列陳述何者最正確?(A)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B)加強區內土地使用及建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64條: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左列三種:一、重建: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二、整建:強制區內建築物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及地上物,得依法實施何種方法取得?(A)市地重劃(B)聯合開發(C)開發許可(D)徵收或區段徵收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地68條: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何種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A)主要計畫(B)市地重劃計畫(C)細部計畫(D)區段徵收計畫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63條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
【評論主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建築改良物經設定抵押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成其設定目的者,其權利視為消滅。抵押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下列何項處理?(A)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B)按重劃計畫書公告當期該
【評論內容】
用益物權---請求補償。
擔保物權---以其所分之土地,再設定。
【評論主題】平均地權條例所稱之空地,包含下列何種定義之土地?(A)雖建築使用,但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現值百分之十(B)雖建築使用,但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地價百分之十(C)雖建築使用,但其建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 (易與平均平權條例第3條混淆)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之空地稅或照價收買。經依前項規定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之土地,其新建之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十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評論主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依法徵收之土地為出租耕地時,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補償耕地承租人?(A)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一,補償耕地承租人(B)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加四成後,扣除土地增值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第11條第1項:
【評論主題】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應依何種程序,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A)一、申請雜項執照,二、申請開發許可,三、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B)一、申請開發許可,二、申請雜項
【評論內容】
開發許可一定在最前面。
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一定在最後面。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3條:
【評論主題】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下列何者正確?(A)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 80%時,得照價收買(B)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 120
【評論內容】
回答1樓的問題:
(B)正確答案應為:以公告地價的80%為其申報地價。
【評論主題】13 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何種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A)主要計畫(B)市地重劃計畫(C)細部計畫(D)區段徵收計畫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法第63條
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
【評論主題】38 關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使用強度,下列何者為最正確的規定?(A)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B)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C)丙種建築用地︰
【評論內容】下列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請內政部備查︰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三、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四、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五、窯業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六、交通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七、遊憩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八、墳墓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八十。
【評論主題】25 父親贈與一幢透天建築物給兒子,在正常情況下依土地稅法與契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有關應納稅負之敘述,何者最正確?(A)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與契稅(B)父親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兒子應繳納契稅(C)兒子應繳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第五條、契稅條例第七條
贈與之移轉因為贈與人並未享受土 地增值之利益所以由受贈人繳納。
契稅都是取得權利者繳納。
【評論主題】19 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有關開發影響費之敍述,下列何者正確?(A)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B)開發影響費之收費範圍及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C)開發影響費得成立基金;其收
【評論內容】
區域計畫法15-3條:
申請開發者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取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或用地變更前,應將開發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 (市) 有或鄉、鎮 (市) 有,並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繳交開發影響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之用;該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前項開發影響費之收費範圍、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開發影響費得成立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開發影響費之徵收,於都市土地準用之。
【評論主題】15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有重建、整建及維護三種。關於整建的定義,下列陳述何者最正確?(A)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B)加強區內土地使用及建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法64條: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左列三種:一、重建: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二、整建:強制區內建築物為改建、修建、維護或設備之充實,必要時,對部分指定之土地及建築物徵收、拆除及重建,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三、維護:加強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評論主題】14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及地上物,得依法實施何種方法取得?(A)市地重劃(B)聯合開發(C)開發許可(D)徵收或區段徵收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法地68條:
辦理更新計畫,對於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及地上物得依法實施徵收或區段徵收。
【評論主題】6.若a(x2+3x)+b(-x 2 -2)+3x是零次多項式,a, b是常數,則b=__(6)__。
【評論內容】
少key原本的25題
( )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地價者,每一土地所有權人扣除應納土地增值稅後,總額在多少 元以下者,全部發給現金?
(A)五十萬元(B)一百萬元(C)一百五十萬元(D)二百萬元。
答案:(A)
【評論主題】三、鋼軌樁為基礎工程施工常用之擋土設施,請說明鋼軌樁分項工程之特性,及其工程應用上之優缺點。(25 分)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
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
一、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三、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收受申請後,經查明合於前項規定時,應報原核准徵收機關核准後,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於六個月內繳還原受領之補償地價及地價加成補償,逾期視為放棄收回權。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係因不可歸責於需用土地人之事由者,不得申請收回土地。第一項第一款所稱開始使用,指興辦事業之主體工程動工。但依其事業性質無需興建工程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題組】2.泣「涕」
【評論內容】理論少見,法條不見,難得一見的觀念與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