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下列何者正確?
(A)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 80%時,得照價收買
(B)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 120%時,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
(D)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5275
統計:A(594),B(82),C(27),D(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地、土地、重劃

用户評論

【用戶】amount37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回答1樓的問題:(B)正確答案應為:以公告地價的80%為其申報地價。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16 條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 120%時,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D: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公有土地及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但公有土地已出售尚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公地管理機關應徵詢承購人之意見後,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辦理申報地價。

【用戶】祝念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 120%時,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D: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看完整詳解

【用戶】109不動產經紀人小鸚鵡+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O(A)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 80%時,得照價收買X(B)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X(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 120%時,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人民想多繳稅~單然已(申報地價)為主 哈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X(D)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公有土地無例外規定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