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ogog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55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而消滅?(A)六個月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評論內容】

第三十五條

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70中華郵政公司遞送郵件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及業務單據等類:(A)應繳印花稅 (B)課徵半稅 (C)課徵道路稅 (D)免納一切稅捐

【評論內容】

第九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遞送郵件業務及供該項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免納一切稅捐。

【評論主題】69下列何者非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範圍?(A)簡易人壽保險 (B)郵政資產之營運(C)汽車貸款 (D)匯兌

【評論內容】

第五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下列業務: 一、 遞送郵件。 二、 儲金。 三、 匯兌。 四、 簡易人壽保險。 五、 n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六、 郵政資產之營運。 七、 經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第一款至第六款相關業務。

【評論主題】54郵政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而消滅?(A)一個月 (B)三個月 (C)四個月 (D)六個月

【評論內容】

第三十四條

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51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何者不得以毀損論?(A)封面無破裂痕跡(B)重量亦未減少(C)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性質之故(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第三十二條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