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 甲(住所地:桃園縣)、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的 L 地(座落新竹縣)發生爭執,甲欲起訴請求分割,二人亦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判分割 L 地。下列何法院對甲的請求分割 L 地事件有管轄權?①桃
【評論內容】本題為專屬管轄,排除合意管轄之適.....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甲(住所地:桃園縣)、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的 L 地(座落新竹縣)發生爭執,甲欲起訴請求分割,二人亦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判分割 L 地。下列何法院對甲的請求分割 L 地事件有管轄權?①桃
【評論內容】本題為專屬管轄,排除合意管轄之適.....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0 下列何選項所敘述之事實,均非經當事人主張,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以該事實非於法院已顯著且非為其職務上已知者為前提)?①與有過失之評價根據事實 ②違約金酌減之評價根據事實 ③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
【評論內容】我個人是認為,本題在考辯論主義.......依辯論主義第一命題,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所以選項1、2、3,都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主張,法院始可採為裁判之基礎。
【評論主題】60 下列何選項所敘述之事實,均非經當事人主張,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以該事實非於法院已顯著且非為其職務上已知者為前提)?①與有過失之評價根據事實 ②違約金酌減之評價根據事實 ③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
【評論內容】我個人是認為,本題在考辯論主義.......依辯論主義第一命題,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所以選項1、2、3,都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主張,法院始可採為裁判之基礎。
【評論主題】1 甲(住所地:桃園縣)、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的 L 地(座落新竹縣)發生爭執,甲欲起訴請求分割,二人亦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判分割 L 地。下列何法院對甲的請求分割 L 地事件有管轄權?①桃
【評論內容】本題為專屬管轄,排除合意管轄之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參照)
【評論主題】60 下列何選項所敘述之事實,均非經當事人主張,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以該事實非於法院已顯著且非為其職務上已知者為前提)?①與有過失之評價根據事實 ②違約金酌減之評價根據事實 ③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
【評論內容】我個人是認為,本題在考辯論主義.......依辯論主義第一命題,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所以選項1、2、3,都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主張,法院始可採為裁判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