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下列何種情形依法得使用警棍制止之?(A) 指揮交通 (B) 疏導群眾(C) 戒備意外(D) 避免非常變故
【評論內容】A,B,C皆為得使用情形,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根據警械第三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38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下列何種情形,警察人員得強制違序行為人到場接受調查?(A)違序嫌疑人不服通知到場者(B)違序嫌疑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C)現行違序人不服逕行通知到場,且其姓名、住居
【評論內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22條:警察人員因發現、受理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 為之嫌疑者,除應經必要調查者外,應即填具違反本法案件報告單,報請 有管轄權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前項違反本法之行為人應隨案送交者,以其現行違反本法行為經逕行通知 到場或強制到場,且其姓名、住所或居所不明,或有逃亡之虞者為限。
【評論主題】054.集會遊行時攜帶危安物品,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依何法扣留之? (A)社會秩序維護法 (B)集會遊行法 (C)刑法 (D)行政程序法。
【評論內容】集會遊行法第23條(危險物品之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可包括木棍、竹棒、鐵棍、汽油彈等
【評論主題】24. 行政執行法所稱之夜間係指: (A)零時至五時 (B)零時至六時 (C)日出前日沒後 (D)日出後日沒前。 27
【評論內容】零時至五時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