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爛雞】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36. 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管束人民,必要時遇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警銬?(A)毀損自己物品時 (B)攻擊他人時 (C)抗拒管束時 (D)有自傷之虞時

【評論內容】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不包括毀損自己的物品)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自傷規定)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11 關於儀器應用於物證之鑑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原子吸收光譜儀(AAS)可用非破壞性之方式以檢測物證的微量元素 ②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之質譜儀(MS)係用來將化合物檢體 電漿化 ③掃描式電

【評論內容】質譜分析法 (Mass Spectrometry) 是將樣品轉變成高速運動的帶正電離子,在電場與磁場的作用下,依據離子的質量與電荷的比值(荷質比,m/z)不同進行分離。每個化合物呈現出的質譜圖皆不盡相同,因此,我們可說質譜圖具有類似身份鑑定之功能,以定性的方法幫助我們鑑別樣品分子,屬於一種物理方法。[1]按照荷質比大小排列之圖譜即為質譜 (Mass Spectrum),而使用質量來量測物質的儀器則稱之為質譜儀 (Mass Spectrometer)。進行質譜分析之前,首先須將樣品離子化 (Ionization)。依據分析目的及樣品的物理、化學性質,選擇不同的離子化方式。

【評論主題】3 甲女報案稱,有不明人士乙向其夫丙以暴力方式追討貨款債務,請求派員處理,於是派出所長指派你與同事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乙係貨款債權人(持貨款債權憑證),雙方口頭爭執, 並無使用暴力方式討債,經查

【評論內容】一、依題示,民眾報案稱,有不明人士乙向其夫丙以暴力方式追討貨款債務,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乙係貨款債權人(持貨款債權憑證),雙方口頭爭執, 並無使用暴力方式討債,經查證純屬民事債務糾紛。(A)應強制將乙、丙 2 人帶回派出所處理,依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偵辦乙 (並未強制罪構成要件成立)

【評論主題】24. 乙於甲競選縣長之際,以行賄之意思交付甲新台幣一百萬元,甲則允於當選後任命乙為縣府機要,嗣後甲雖當選,但並未履行諾言。甲應成立:(A) 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B) 詐欺罪 (C) 背信罪 (D)

【評論內容】「甲競選縣長之際,以行賄之意思交付甲新台幣一百萬元」,該給錢的行為是在「甲當選前」,在當選前並非公務員,即使當選後甲不履行其當選前的承諾,也不犯罪。就跟政治人物開空頭支票一樣

【評論主題】47. 於公訴案件中,下列何者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A)被告之辯護人(B)被告之輔佐人(C)被告之代理人(D)被告之配偶。

【評論內容】第 345 條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評論主題】17.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及蒐集證據,認有搜索之必要時,得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此項聲請經法院駁回者,司法警察官得如何主張?(A)提起抗告(B)聲明異議(C)提起準抗告(D)不得

【評論內容】第 128-1 條偵查中檢察官認有搜索之必要者,除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定情形外,應以書面記載前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並敘述理由,聲請該管法院核發搜索票。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搜索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前二項之聲請經法院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