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有子女戊、己二人,丁有子女庚、辛二人。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300 萬元。丙、丁拋棄繼承,則乙得繼承多少遺產?(A)300 萬元(B) 100 萬元 (C) 1
【評論內容】
第1176條第5項
第★★★★★★★,...
【評論主題】19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有子女戊、己二人,丁有子女庚、辛二人。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300 萬元。丙、丁拋棄繼承,則乙得繼承多少遺產?(A)300 萬元(B) 100 萬元 (C) 1
【評論內容】
第1176條第5項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丙丁)均拋棄繼承權時,
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己庚辛)繼承。
繼承人:
配偶(乙)
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己庚辛)
300萬/5=60萬
【評論主題】15 乙公司發行及流通在外之普通股 40,000 股及特別股 20,000 股,每股面額皆為$10。特別股股利率為 10%,累積部分參加,可參加至 14%。若乙公司去年並未分配股利,本年度分配$110
【評論內容】
特別股=20000+28000=48000
20000*$10*10%=20000
20000*$10*14%=28000
普通股=110000-48000=62000
【評論主題】18 甲所有之母牛遭到乙無權侵奪而占有,於占有期間,母牛生一隻小牛,乙於甲請求返還母牛前,將小牛出售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請求乙返還母牛 (B)乙於占有期間飼養母牛所支出之費用,得
【評論內容】第 958 條惡意占有人,負返還孳息之義務。其孳息如已消費,或因其過失而毀損,或怠於收取者,負償還其孳息價金之義務。
【評論主題】14 甲死亡後,其財產由乙、丙、丁共同繼承;丁因經商積欠戊數百萬元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經乙、丙、丁全體同意,任一繼承人不得以多數決處分遺產中之汽車(B)戊得就丁之應繼分,對遺產進行強制
【評論內容】
D
第828條第3項
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評論主題】15 乙公司發行及流通在外之普通股 40,000 股及特別股 20,000 股,每股面額皆為$10。特別股股利率為 10%,累積部分參加,可參加至 14%。若乙公司去年並未分配股利,本年度分配$110
【評論內容】
特別股=20000+28000=48000
20000*$10*10%=20000
20000*$10*14%=28000
普通股=110000-48000=62000
【評論主題】30 依土地稅法,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下列何者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A)委託人 (B)受託人 (C)取得所有權之人 (D)受贈人
【評論內容】
土地稅第 5-2 條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評論主題】18 甲所有之母牛遭到乙無權侵奪而占有,於占有期間,母牛生一隻小牛,乙於甲請求返還母牛前,將小牛出售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請求乙返還母牛 (B)乙於占有期間飼養母牛所支出之費用,得
【評論內容】第 958 條惡意占有人,負返還孳息之義務。其孳息如已消費,或因其過失而毀損,或怠於收取者,負償還其孳息價金之義務。
【評論主題】14 甲死亡後,其財產由乙、丙、丁共同繼承;丁因經商積欠戊數百萬元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經乙、丙、丁全體同意,任一繼承人不得以多數決處分遺產中之汽車(B)戊得就丁之應繼分,對遺產進行強制
【評論內容】
D
第828條第3項
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評論主題】6 下列情形,何者無親屬關係?(A)甲女與其夫之兄之妻(B)甲女之生父死亡,甲女與其母再嫁之夫之子(C)甲女之先生死亡後,甲女與其先生之母(D)甲女與其堂姊之子
【評論內容】第 971 條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評論主題】19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有子女戊、己二人,丁有子女庚、辛二人。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300 萬元。丙、丁拋棄繼承,則乙得繼承多少遺產?(A)300 萬元(B) 100 萬元 (C) 1
【評論內容】
第1176條第5項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丙丁)均拋棄繼承權時,
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己庚辛)繼承。
繼承人:
配偶(乙)
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己庚辛)
300萬/5=60萬
【評論主題】7. All the world is a s e, and everyone plays a part.
【評論內容】甲乙旁系血親四親等因收養而成立且輩分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