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0.某一勞務採購之採購金額為4000萬元,預算金額為3500萬元,底價為3350萬元,經洽廠商 減價結果,最低標價為以下情形時,何者敘述正確?(A)標價為3600萬元,可報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B)標
【評論內容】勞務採購4000萬元→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廠商減價結果仍超出底價,但不逾預算金額時,超出底價4%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政府採購法第53條)A. 3600萬元已超出預算3.....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52.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之 行為,稱之:(A)代物清償(B)債之更改(C)間接給付(D)債務承擔
【評論內容】間接給付又稱新債清償。(民法第320條)
【評論主題】50.某一勞務採購之採購金額為4000萬元,預算金額為3500萬元,底價為3350萬元,經洽廠商 減價結果,最低標價為以下情形時,何者敘述正確?(A)標價為3600萬元,可報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B)標
【評論內容】勞務採購4000萬元→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廠商減價結果仍超出底價,但不逾預算金額時,超出底價4%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政府採購法第53條)
【評論主題】7.有關共有物之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B)共有物之分割,原則上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C)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
【評論內容】D.瑕疵擔保責任: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民法825條)
【評論主題】21.除依法律外,物權尚可依何種方式創設之?(A)加工 (B)發現 (C)拾得 (D)習慣
【評論內容】民法第757條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評論主題】38.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A)證券債權 (B)著作權(C)不動產役權(D)農育權
【評論內容】民法第882條 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評論主題】36.甲與乙共有土地一筆,按其應有部分,劃定範圍各自使用,此約定屬於何種契約關係?(A)分管契約 (B)分割契約(C)區分所有約定(D)分別所有約定
【評論內容】民法第818條及820條第2項分別規定「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換言之,全體共有人間得以契約,就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或管理方法等互為約定,此契約於實務上稱之為「分管契約」。
【評論主題】7.下列何者非屬公同共有?(A)兄弟繼承之遺產 (B)夫妻之共同財產(C)同事合買之汽車(D)合夥之財產
【評論內容】公同共有:有共同關係,例如遺產、夫妻共有財產分別共有:因附合事實或混同事實而形成,例如合資買屋、埋藏物的發現
【評論主題】6.依民法規定,有關共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B)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C)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
【評論內容】民法第819條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三、試依據《2008 年國際完整穩度章程,The International Code on Intact Stability, 2008》的定義規定,以英文說明(解釋)下列詞彙:(每小題 5 分,共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其所謂「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之文義,係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釋字161)
【評論主題】03. All of the students in our school look great.(請把all改為one,並做適當變化)
【評論內容】撤銷的要件為─必須先有錯誤,例如:表示行為錯誤、內容錯誤等。有錯誤才會有撤銷這個動作。效力未定則是必須要有他人承認或拒絕,才能確定其法律行為的效力。
【評論主題】1. 有三個盒子, 一個金的、一個銀的、一個是鉛的, 其中一個有一個錢幣。每個盒子上寫有一句話金盒: 錢幣在這盒子銀盒: 錢幣不在這盒中鉛盒: 錢幣不在金盒中已知以上三句中, 只有一句是真。請問錢幣放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整個文義或個別字義,以及通常使用的方式,推敲適用於有關的法條所作的解釋,以確定法律的意義。
【評論主題】四、人民向行政機關主張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之理由及法律依據為何?請附具理由申論之。(25 分)
【評論內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2月18日工程企字第09800048970號函
【評論主題】二、目前台灣在百香果及苦瓜商業化種苗生產,多以嫁接繁殖,試分別說明其嫁接目的、適用砧木、嫁接方法。(20 分)
【評論內容】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提請總統任命。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二、某地方法院法官乙,見輿論批評其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0 日宣判被告王五殺人未遂案件為恐龍法官,為對社會有所交代,遂於該日宣判後將該案評議內容公諸於媒體,發覺評議時庭長甲先表示意見,認為被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只用命令定之。
【評論主題】【題組】 ⑷污泥的處理流程
【評論內容】台灣目前所有選舉都是相對多數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