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以法律觀點而言,所謂公務員,係指公務員懲戒法中所指有官等的公務員,即武官中之將、校、尉三階,文官中之特任、簡任、薦任、委任之官吏,此種說法所稱的公務員為:(A)最廣義的公務員(B)廣義的公務員(C)狹
【評論內容】
廣義公務員: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狹義公務員:公務員懲戒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公保法)
【評論主題】以法律觀點而言,所謂公務員,係指公務員懲戒法中所指有官等的公務員,即武官中之將、校、尉三階,文官中之特任、簡任、薦任、委任之官吏,此種說法所稱的公務員為:(A)最廣義的公務員(B)廣義的公務員(C)狹
【評論內容】
廣義公務員: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狹義公務員:公務員懲戒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公保法)
【評論主題】25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非經登記,不生效力(B)地上權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生效力(C)「地上權人不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之約定,非經登記,
【評論內容】
(A)836條之1 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B) 836條之2 前項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得 對抗第三人
(C) 838條 得 讓與或設定抵押權。。。非經登 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評論主題】25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非經登記,不生效力(B)地上權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生效力(C)「地上權人不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之約定,非經登記,
【評論內容】
(A)836條之1 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B) 836條之2 前項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得 對抗第三人
(C) 838條 得 讓與或設定抵押權。。。非經登 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評論主題】25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非經登記,不生效力(B)地上權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生效力(C)「地上權人不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之約定,非經登記,
【評論內容】
(A)836條之1 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B) 836條之2 前項約定之使用方法,非經登記,不得 對抗第三人
(C) 838條 得 讓與或設定抵押權。。。非經登 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並非債權人受領遲延所生之效力?(A)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B)債務人孳息返還範圍縮小為以已收取者為限(C)債務人仍須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D)債務人得請求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
【評論內容】
(B) 應該要這樣說吧
借牛10天,收10天牛奶(標的物所生孳息),第11天要還牛,債權人受領延遲,第15才拿回牛
那債務人只須給予牛+10天牛奶(利息亦同)
【評論主題】以法律觀點而言,所謂公務員,係指公務員懲戒法中所指有官等的公務員,即武官中之將、校、尉三階,文官中之特任、簡任、薦任、委任之官吏,此種說法所稱的公務員為:(A)最廣義的公務員(B)廣義的公務員(C)狹
【評論內容】
廣義公務員: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狹義公務員:公務員懲戒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公保法)
【評論主題】18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是法律適用的原則,不是立法的原則(B)就刑法規定而言,僅刑罰規定有此原則的適用,保安處分規定不適用(C)亦適用於民法領域(D)法官不得將法律適用於該
【評論內容】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係法律主治(rule of law)的本質意涵,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