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勇智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叫你做你不做 (ex. 你應該要掃地1-2小時,結果你啥都沒做)B.叫你做你做不相干 (ex. 你應該要掃地1-2小時,結果你跑去擦玻璃)C.叫你做你做超過 (ex. 你應該要掃地1-2小時,結果你只做30分鐘或做了3小時 )
【用戶】Cindy Ch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裁量逾越:指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外部界線。e.g. 集會遊行法規定,主管機關命當事人解散而不從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而主管機關卻課18萬元罰鍰。裁量濫用:指行政機關之裁量逾越由法規、法規授權目的及一般法律原則所劃定之內部界線。e.g. 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或出於不相干之動機(行政程序法§94)等。裁量怠惰:行政機關有依法裁量之權限時,因故意、過失或出於錯誤而消滅的不行使裁量權者。線上測驗: /item-128.+%E8%A3%81%E9%87%8F%E9%81%95%E8%83%8C%E4%B8%80%E8%88%AC%E6%B3%95%E5%BE%8B%E5%8E%9F%E5%89%87%EF%BC%88%E5%A6%82%E5%B9%B3%E7%AD%89%E5%8E%9F%E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