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妍蓁】評論
消費者保護法 定型化契約(無效、部分無效):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等互惠原則者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第14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見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第15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第16條 (重要!!)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