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之承辦案件?(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 (B)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C)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 (D)以行政訴訟之裁判為執行名義之強制執行案件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305: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之承辦案件?(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 (B)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C)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 (D)以行政訴訟之裁判為執行名義之強制執行案件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305: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34 關於行政訴訟之上訴審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於上訴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B)提起上訴,應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送達後 3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C)最高行政法院審查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242: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254:(一般定義/解釋其為法律審)
【評論主題】22 有關現行國家賠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請求國家賠償時,得向賠償義務機關或行政法院為之(B)賠償義務機關若與請求權人成立協議,應作成和解書,該項和解書得為執行名義(C)因國家賠償
【評論內容】(B)賠償義務機關若與請求權人成立協議,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國賠法§10)
【評論主題】19 有關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B)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
【評論內容】(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 3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行訴法§237之3)
【評論主題】9 有關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申請公務員迴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申請之提出,應舉其原因及事實,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之上級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B)不服行政機關之駁回決定者,得於 1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33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申請迴避︰
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A)
不服行政機關之駁回決定者,得於五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受理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B)
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在其所屬機關就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停止行政程序。但有急迫情形,仍應為必要處置。(C)
公務員有前條所定情形不自行迴避,而未經當事人申請迴避者,應由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依職權命其迴避。(D)
【評論主題】13 依司法院釋字第 639 號解釋,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憲法第 8 條所定之法院,包括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之法官 (B)允許法官為羈押處分之法律規定,與憲法第 8 條
【評論內容】憲法第八條所定之法院,包括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之法官(A)。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所為羈押處分之規定,與憲法第八條並無牴觸(B)。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百十八條使羈押之被告僅得向原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該處分,不得提起抗告之審級救濟,為立法機關基於訴訟迅速進行之考量所為合理之限制,未逾立法裁量之範疇,與憲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尚無違背(D)。且因向原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處分之救濟仍係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審判機關作成決定,故已賦予人身自由遭羈押處分限制者合理之程序保障,尚不違反憲法第八條之正當法律程序。至於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三條、第四百零四條第二款、第四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四百十八條之規定,使羈押被告之決定,得以裁定或處分之方式作成,並因而形成羈押之被告得否抗告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七條保障之平等權尚無牴觸。
【評論主題】35 行政訴訟中有關給付訴訟之類型,下列何者並非給付訴訟之「給付」?(A)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B)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C)行政機關怠為處分之給付(D)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第八條第一項:「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
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之承辦案件?(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 (B)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C)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 (D)以行政訴訟之裁判為執行名義之強制執行案件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305: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