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ullcycl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1.下列何者不屬於地方制度法所定之地方自治團體?(A)基隆市(B)桃園縣楊梅市(C)高雄市楠梓區(D)新竹縣新埔鎮

【評論內容】

直轄市的區係直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評論主題】【題組】(2)陽極的質量變化為( 21 ) ?

【評論內容】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4條 

附表一 收入分類表

戊、鄉(鎮、市)收入

一、稅課收入:

(一)遺產及贈與稅:由中央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與。

(二)地價稅:由縣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百分之三十給與。

(三)田賦:由縣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全部給與。

(四)房屋稅:由縣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百分之四十給與。

(五)契稅:由縣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與。

(六)娛樂稅:由縣在該鄉(鎮、市)徵起收入全部給與。

(七)統籌分配稅:依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三款、第六款及第四項規定由中央及縣統籌分配該鄉(鎮、市)之稅課收入。

(八)臨時稅課:依第十九條舉辦之臨時性稅課。

二、工程受益費收入。

三、罰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