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3】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有關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下列敘述錯誤?(A)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保證(B)國際郵件已離開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之國際互換局,得於未投交收件人前申請撤回。但

【評論內容】

第一百八十三條

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應填具申請書並簽名或蓋章,連n同與原寄郵件所書相同之封面式樣,送交原寄局辦理。n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n保證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有關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下列敘述錯誤?(A)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保證(B)國際郵件已離開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之國際互換局,得於未投交收件人前申請撤回。但

【評論內容】

第一百八十三條

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應填具申請書並簽名或蓋章,連n同與原寄郵件所書相同之封面式樣,送交原寄局辦理。n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n保證

【評論主題】43.下列無法投遞之何種國際航空函件,應以最速郵路(航空或水陸)退回原寄國? (A)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B)航空信函及航空印刷物(C)航空明信片及航空印刷物(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

第 二百 條

無法投遞之國內郵件,依其交寄之郵路方式退回,除前n條資費外,不另收航空、限時或快捷費。n無法投遞之國際航空函件,除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n以最速郵路(航空或水陸)退回原寄國外,其他航空函件如n經寄件人申請,且保證繳納退回之航空郵資或經第三人於寄n達局繳納此項郵資者,得由航空退回。

【評論主題】23.有關國際小包之交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應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小包字樣(B)應黏貼綠色報關簽條(C)申報價值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300計算單位者,應附規定份數報

【評論內容】

規章93

寄往國外保價信函須經驗關手續者,封面應加貼綠色報關簽條,申報保價金額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00計算單位者,應另附報關單。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情形,繼承人將喪失繼承權?(A)以詐欺之方式使被繼承人變更遺囑(B)與被繼承人理財方式意見不合,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C)以脅迫之方式妨害被繼承人撤回遺囑,經被繼承人宥恕(D)湮滅被繼

【評論內容】

1145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評論主題】8 甲跳河自殺,乙見狀,跳入河中救甲,甲奮勇抵抗,不願被救。幾經爭執,乙不得不擊昏甲,致甲住院三天,支出醫藥費 1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行為構成侵權行為 (B)甲之行為構成自助行為

【評論內容】第175條管理人為免除本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外,不負賠償之責。

【評論主題】32 某甲死亡,其遺產由其姊姊乙、二個弟弟丙、丁和配偶戊共同繼承,若其姊姊乙拋棄繼承時,其應繼分如何分配?(A)丙、丁、戊各三分之一 (B)丙、丁各六分之一,戊三分之二(C)丙、丁各八分之一,戊四分之

【評論內容】民法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1月14日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43.下列無法投遞之何種國際航空函件,應以最速郵路(航空或水陸)退回原寄國? (A)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B)航空信函及航空印刷物(C)航空明信片及航空印刷物(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

第 二百 條

無法投遞之國內郵件,依其交寄之郵路方式退回,除前n條資費外,不另收航空、限時或快捷費。n無法投遞之國際航空函件,除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n以最速郵路(航空或水陸)退回原寄國外,其他航空函件如n經寄件人申請,且保證繳納退回之航空郵資或經第三人於寄n達局繳納此項郵資者,得由航空退回。

【評論主題】23.有關國際小包之交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應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小包字樣(B)應黏貼綠色報關簽條(C)申報價值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300計算單位者,應附規定份數報

【評論內容】

規章93

寄往國外保價信函須經驗關手續者,封面應加貼綠色報關簽條,申報保價金額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00計算單位者,應另附報關單。

【評論主題】44 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的包裹,下列何者錯誤?(A)破損須當面開驗者 (B)所有應納稅捐者(C)應交付其他費用者 (D)保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者

【評論內容】

第五十一條  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一、破損須當面開驗。

二、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三、 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

四、 應交付其他費用。

nnnnnnnnnn

五、 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情形,繼承人將喪失繼承權?(A)以詐欺之方式使被繼承人變更遺囑(B)與被繼承人理財方式意見不合,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C)以脅迫之方式妨害被繼承人撤回遺囑,經被繼承人宥恕(D)湮滅被繼

【評論內容】

1145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評論主題】8 甲跳河自殺,乙見狀,跳入河中救甲,甲奮勇抵抗,不願被救。幾經爭執,乙不得不擊昏甲,致甲住院三天,支出醫藥費 1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行為構成侵權行為 (B)甲之行為構成自助行為

【評論內容】第175條管理人為免除本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外,不負賠償之責。

【評論主題】32 某甲死亡,其遺產由其姊姊乙、二個弟弟丙、丁和配偶戊共同繼承,若其姊姊乙拋棄繼承時,其應繼分如何分配?(A)丙、丁、戊各三分之一 (B)丙、丁各六分之一,戊三分之二(C)丙、丁各八分之一,戊四分之

【評論內容】民法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1月14日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4 甲出賣某車於乙,約定交車日期屆至後,甲仍未交車,經乙定相當期限催告後,甲仍未交車,乙因而向甲表示解除買賣契約,稱為:(A)法定解除權之行使(B) 約定解除權之行使 (C) 解除條件成就(D) 合意

【評論內容】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評論主題】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有關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下列敘述錯誤?(A)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保證(B)國際郵件已離開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之國際互換局,得於未投交收件人前申請撤回。但

【評論內容】

第一百八十三條

寄件人申請撤回郵件,應填具申請書並簽名或蓋章,連n同與原寄郵件所書相同之封面式樣,送交原寄局辦理。n郵局接受申請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覓具n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