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6 甲男有寡母乙、配偶丙、子女丁與戊。丁已婚,生有 A、B 二子。丁早於甲死亡,甲死亡後留下財產 300萬元,應如何繼承?(A)丙、戊各得 150 萬元 (B)乙、丙各得 150 萬元(C)丙、戊、
【評論內容】
1.甲的配偶(丙)和直系血親卑親屬(丁、戊)均分
所以丙、丁、戊各得300萬/3=100萬
2.今丁死亡,其繼承權由子女(A、B)均分
所以A、B各得100萬/2=50萬
---分隔線---
若題目改成:丁拋棄繼承
則甲的配偶(丙)和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均分
所以丙、戊各得300萬/2=150萬
因為丁拋棄繼承,所以A、B自無從繼承。
【評論主題】36 甲男有寡母乙、配偶丙、子女丁與戊。丁已婚,生有 A、B 二子。丁早於甲死亡,甲死亡後留下財產 300萬元,應如何繼承?(A)丙、戊各得 150 萬元 (B)乙、丙各得 150 萬元(C)丙、戊、
【評論內容】
1.甲的配偶(丙)和直系血親卑親屬(丁、戊)均分
所以丙、丁、戊各得300萬/3=100萬
2.今丁死亡,其繼承權由子女(A、B)均分
所以A、B各得100萬/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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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題目改成:丁拋棄繼承
則甲的配偶(丙)和直系血親卑親屬(戊)均分
所以丙、戊各得300萬/2=150萬
因為丁拋棄繼承,所以A、B自無從繼承。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文件簽辦的流程步驟?(A)送會(B)擬辦(C)核定(D)判行
【評論內容】文書處理流程:一、收文處理: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二、文件簽辦:擬辦、送會、陳核、核定。三、文稿擬判:擬稿、會稿、核稿、判行。四、發文處理: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五、歸檔處理:依檔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來源:文書處理手冊
【評論主題】1 立法院為我國國會,其性質相當於英國的下議院。關於兩國國會的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均有倒閣權(B) 議員均不得兼任官吏(C) 均由多數黨領袖擔任議長(D) 議員均由單一選區選舉產生
【評論內容】
我國立委113席,分為區域73席、原住民6席、不分區34席。
其中區域立委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原住民立委採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
不分區立委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必須超過5%,才可分配席次。
所以D選項,我國立委並非均由單一選區選舉產生。
【評論主題】37.國家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3個月(B)6個月(C)1年(D)2年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8條: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