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lic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 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於年終辦理何等形式之考績?(A)年終考績(B) 另予考績(C)專案

【評論內容】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5項:

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n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n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

【評論主題】22有關考績結果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自次年1月起執行(B)—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或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均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C)應予免職人員之考績,自確定之日起

【評論內容】

(A)(B)(C)考績法第18條

(D)考績法施細第24條第1項

本法第十八條但書所稱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復審,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收受復審決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未依法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經判決確定之日起執行。所稱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停止其職務。

【評論主題】22有關考績結果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自次年1月起執行(B)—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或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均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C)應予免職人員之考績,自確定之日起

【評論內容】

(A)(B)(C)考績法第18條

(D)考績法施細第24條第1項

本法第十八條但書所稱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復審,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收受復審決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未依法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經判決確定之日起執行。所稱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停止其職務。

【評論主題】20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 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於年終辦理何等形式之考績?(A)年終考績(B) 另予考績(C)專案

【評論內容】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5項:

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n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n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

【評論主題】24 下列有關懲戒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分不失其效力(B)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者,不停止懲戒程序(C)懲戒處分應以犯罪是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和C,公懲法第39條已修法,選項C也是錯誤的。懲戒處分應以犯罪是否成立為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議決於刑事裁判確定前,停止審議程序。----應為第一審刑事判決前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對象?(A)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B)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C)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D)公營事業機構人員(E)以上皆錯

【評論內容】

行政中立法第17條已修法(103/11/26)選項應修正如下:

(A)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

(D) 公營事業機構 對經營政策負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