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丙之一
【評論內容】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丙之一
【評論內容】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在民法上無權利能力?(A)禁治產人 (B) 6 歲之人 (C)出生後死產之胎兒 (D)植物人
【評論內容】民法第6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評論主題】40.甲擅自將乙之電腦出賣予不知情之丙,並已為交付,丙取得該電腦之依據為何?(A)善意取得 (B)時效取得(C)無主物先占(D)添附
【評論內容】
補充:Q:甲得否請求丙返還原物?A:不得,因為丙為善意故受到第801條、第948條善意受讓制度的保護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採購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A)3000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B)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C)1000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D)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查核。
【評論內容】
查核金額以上財務、工程:5000萬勞務:1000萬
【評論主題】32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A)3年。 (B)5年。 (C)1年。 (D)2年 。
【評論內容】
前5後3
【評論主題】31 採購法第14條所定意圖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下列各項所分別辦理者 : (A)不同標的 。 (B)不同需求條件 。 (C)不同施工地區 。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細則第13條:本法第十四條所定意圖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評論主題】19 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之認定原則,於租期不確定之財物採購,以幾年租金認定之? (A)1年租金。 (B)2年租金。 (C)3年租金。 (D)4
【評論內容】
細則6第六款: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48倍認定之。(1月*48=4年)
【評論主題】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丙之一
【評論內容】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雖然甲有7天實際上沒有花費看護費用但仍應依公平原則比照一般行情看護費用辦理
【評論主題】【題組】2. 是故聰與敏, 也,自恃其聰與敏而不學,自敗者也。昏與庸, 也,不自限其昏與庸而 ,自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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