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5. 國內自民國98年後,迄今逾十年再次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法實施狀況之檢討,修法的重點為下列何者?甲、尊重學生表意權乙、保障基本特教經費丙、衛政協力做學前評估丁、淡化類別以學生需求為本(A)甲乙
【評論內容】
回應B2 個人查到110年9月30日的草案版本,並沒有提到條正特殊教育預算比例附上網址https://www.hlhs.hlc.edu.tw/static/webroot/G159859773432029/application/NN163348401866744.pdf這裡附上112/3/30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的修正要點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總說明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七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制定公布施行,歷經八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因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納入特殊教育課程規範,又自九十八年本法全案修正至今,各界在推動特殊教育時仍發現特殊教育評鑑制度及執行方式尚需檢討、學校教學現場屢見未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疏於訂定資賦優異學生之特殊教育方案、學校未確實提供身心障礙...
【評論主題】16. 依據現行《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以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甲、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會議以不公開為原則乙、為保障特教學生權益,同一案件採取可再審原則丙、若有不服特教學生申評會之評議決定,可依行政
【評論內容】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
第 7 條
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向各級主管機關或學校提起申訴,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乙)錯誤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提起申訴後,於評議決定書送達前,得撤回申訴。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第 9 條
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會議,以不公開為原則。(甲)正確特教學生申評會評議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並得通知特殊教育學生及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利害關係人到會說明。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會議之評議決定,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丁)正確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會議之與會人員及其他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