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 經管人員移交時,由後任會同監交人及該管主管人員,於前任移交後幾日內接收完畢? (A)5 日 (B)10 日 (C)15 日 (D)30 日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第15條
經管人員移交時,由後任會同監交人及該管主管人員於前任移交後十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會銜呈報機關首長。
【評論主題】40 公教人員年撫卹金於每年何時一次發給?(A)一月一日 (B)一月十六日 (C)七月一日 (D)七月十六日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公務人員之遺族請領年撫卹金,應於每年五月前,檢具戶籍登記資料及遺 族代表人姓名、指定之郵局或銀行存款帳戶資料,送交支給機關或服務機 關。領卹遺族如屬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定在學就讀,繼續給卹 者,應同時檢附在學相關證明。 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應將年撫卹金撥入遺族指定之郵局或銀行存款帳戶, 並於每年七月十六日一次發給。 撫卹金之發放作業程序,由各支給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31.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另予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A)考績項目分為工作表現和態度兩項(B)除因考績年資無法併計者,應隨時辦理外;原則上,另予考績應於年終辦理之(C)在同一考績年度內已辦理另予考績之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應另予考績者,關於辦理其考績之項目、評分比例、考績列等標準及考績表等,均適用年終考績之規定。
另予考績,於年終辦理之;因撤職、休職、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期間考績年資無法併計者,應隨時辦理。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復應其他考試錄取,於分配實務訓練期間未占缺或未具占缺職務任用資格者,其當年原職之另予考績,應隨時辦理。
在同一考績年度內已辦理另予考績之人員,其任職至年終達六個月者,不再辦理另予考績。
【評論主題】羅聖朋(D. H. Rosenbloom)區分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差異的原則中,不包括下列何者在內?(A)憲政體制(B)市場(C)主權(D)專業知識
【評論內容】
羅聖朋(Rosenbloom)公共行政運作原則:
1. 憲政體制。
2. 公共利益。
3. 市場機能。
4. 主權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