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i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信託監察人有三人時,如監察人間意見不一致,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原則上應如何執行職務?(A)應以過半數決之 (B)應由法院裁定之(C)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 (D)應以委託人意思定之

【評論內容】依信託法第55條得知信託監察人有數人時,其職務之執行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n外,以過半數決之。但就信託財產之保存行為得單獨為之。

【評論主題】12.有關契約信託關係中委託人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已婚之未成年人得為委託人(B)二十歲以上之禁治產人得為委託人(C)七歲以下之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為之(D)七歲以上之限制行為能力

【評論內容】

禁治產是指禁止其處分財產,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法院可以因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的聲請,宣告禁治產,使他成為無行為能力人,而由監護人擔任其法定代理人。

因此不能為信託之委託人

【評論主題】21.下列何者為信託業法第十七條所規定之附屬業務?(A)吸收存款 (B)辦理授信 (C)投資有價證券 (D)擔任債券發行簽證人

【評論內容】

依信託業法第17條得知

信託業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如下:

一 代理有價證券發行、轉讓、登記及股息利息紅利之發放事項。

二 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務。

三 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

四 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

五 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

六 擔任信託法規定之信託監察人。

七 辦理保管業務。

八 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九 辦理與信託業務有關下列事項之代理事務:

(一) 財產之取得、管理、處分及租賃。

(二) 財產之清理及清算。

(三) 債權之收取。

(四) 債務之履行。

十 與信託業務有關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之居間。

十一 提供投資、財務管理及不動產開發顧問服務。

十二 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評論主題】18.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其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經多久不行使即消滅?(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十年

【評論內容】

自該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事情發生10年不行使而消滅

1.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2.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

【評論主題】49.遺囑信託不得侵害特留分,依民法有關遺產繼承人特留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子女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B)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C)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D)父

【評論內容】

◆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

◆兄弟姊妹、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40.有關信託業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設置稽核單位(B)應訂定各項組織規程及作業手冊(C)內部稽核報告至少應留存五年備查(D)違反時其負責人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評論內容】

信託業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相關規定之處分:

廢止營業可停止部分或全部之業務命令信託業停止或解除負責人之職務

【評論主題】35.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有違其忠實義務,而對委託人或對受益人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時,其行為負責人應負下列何種刑責?(A)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B

【評論內容】

違反下列情形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募共同信託基金詐欺將信託財產轉為自有財

【評論主題】26.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其董事及監察人數在五人以下者,至少應有多少人符合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資格?(A)董事及監察人至少各一位 (B)董事及監察人中至少一位(C)董事及監察人至少各二位 (D)董事及監察

【評論內容】

1.信託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在五人以下,應有兩人;

超過五人者,每增加四人應再增加一人;

設有常務董事者,應有兩人以上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

2.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其董事及監察人數在五人以下者,其董事及監察人至少應各「一人」具備信託專門知識或經驗

【評論主題】37.下列何者非屬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A)信託業之負責人 (B)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C)信託業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五之企業 (D)政府持有信託業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

【評論內容】

★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

持已發行股票總數或資本總額5%以上信託業負責人具運用決定權者上述1、2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已發行資本總10%以上之企業有半數以上董事與信託業相同之公司信託業持股比5%以上之公司

【評論主題】12.有關契約信託關係中委託人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已婚之未成年人得為委託人(B)二十歲以上之禁治產人得為委託人(C)七歲以下之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為之(D)七歲以上之限制行為能力

【評論內容】

禁治產是指禁止其處分財產,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法院可以因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的聲請,宣告禁治產,使他成為無行為能力人,而由監護人擔任其法定代理人。

因此不能為信託之委託人

【評論主題】16.信託監察人有三人時,如監察人間意見不一致,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原則上應如何執行職務?(A)應以過半數決之 (B)應由法院裁定之(C)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 (D)應以委託人意思定之

【評論內容】依信託法第55條得知信託監察人有數人時,其職務之執行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n外,以過半數決之。但就信託財產之保存行為得單獨為之。

【評論主題】20.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營業及資本必須獨立 (B)資本及會計必須獨立(C)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 (D)營業、資本及會計必須獨立

【評論內容】

依銀行法第28條第一項得知

「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其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

其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規定得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3.公益信託受託人之辭任應經下列何者許可?(A)法院 (B)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C)委託人同意即可 (D)信託監察人同意即可

【評論內容】

私益信託(信託法第36條第一項)

受託人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非經委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不得辭任。但有不得已之事由時,得聲請法院許可其辭任。受託人違背其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法院得因委託人或受益人之聲請將其解任。

公益信託辭任須經目的事業主關機關同意

【評論主題】21.下列何者為信託業法第十七條所規定之附屬業務?(A)吸收存款 (B)辦理授信 (C)投資有價證券 (D)擔任債券發行簽證人

【評論內容】

依信託業法第17條得知

信託業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如下:

一 代理有價證券發行、轉讓、登記及股息利息紅利之發放事項。

二 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務。

三 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

四 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

五 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

六 擔任信託法規定之信託監察人。

七 辦理保管業務。

八 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九 辦理與信託業務有關下列事項之代理事務:

(一) 財產之取得、管理、處分及租賃。

(二) 財產之清理及清算。

(三) 債權之收取。

(四) 債務之履行。

十 與信託業務有關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之居間。

十一 提供投資、財務管理及不動產開發顧問服務。

十二 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評論主題】18.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其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經多久不行使即消滅?(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十年

【評論內容】

自該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事情發生10年不行使而消滅

1.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2.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

【評論主題】26.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其董事及監察人數在五人以下者,至少應有多少人符合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資格?(A)董事及監察人至少各一位 (B)董事及監察人中至少一位(C)董事及監察人至少各二位 (D)董事及監察

【評論內容】

1.信託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在五人以下,應有兩人;

超過五人者,每增加四人應再增加一人;

設有常務董事者,應有兩人以上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

2.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其董事及監察人數在五人以下者,其董事及監察人至少應各「一人」具備信託專門知識或經驗

【評論主題】3.依信託法規定,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所為之信託行為,其效力為何?(A)得撤銷(B)無效(C)仍為有效(D)得終止

【評論內容】

依信託法第5條得知

信託行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其目的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二、其目的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三、以進行訴願或訴訟為主要目的者。四、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