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nn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2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副院長何時得暫行代理行政院院長?(A)行政院院長出缺或辭職,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B)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前(C)立法院休會期間,總統尚未召集立法院會議,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32 依地方制度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準直轄市係指人口已達多少人,而未改制升格為直轄市之縣? (A) 15 萬(B) 50 萬(C) 125 萬 (D) 200 萬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 4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備憲法訴訟聲請人之資格?(A)總統 (B)政黨(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D)法院

【評論內容】憲法訴訟法 第6條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一、第三章案件:指聲請之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

【評論主題】15臺南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且經臺南市政府公布,內政部認為該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因此由行政院函告無效。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臺南市依憲法訴訟法第 83條聲請判決(B)由臺南市議會

【評論內容】

憲法訴訟法 第 83 條 

地方自治團體,就下列各款事項,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而受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為損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評論主題】12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副院長何時得暫行代理行政院院長?(A)行政院院長出缺或辭職,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B)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前(C)立法院休會期間,總統尚未召集立法院會議,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12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副院長何時得暫行代理行政院院長?(A)行政院院長出缺或辭職,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B)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前(C)立法院休會期間,總統尚未召集立法院會議,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12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副院長何時得暫行代理行政院院長?(A)行政院院長出缺或辭職,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B)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前(C)立法院休會期間,總統尚未召集立法院會議,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32 依地方制度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準直轄市係指人口已達多少人,而未改制升格為直轄市之縣? (A) 15 萬(B) 50 萬(C) 125 萬 (D) 200 萬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 4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副院長何時得暫行代理行政院院長?(A)行政院院長出缺或辭職,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B)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前(C)立法院休會期間,總統尚未召集立法院會議,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15臺南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且經臺南市政府公布,內政部認為該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因此由行政院函告無效。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臺南市依憲法訴訟法第 83條聲請判決(B)由臺南市議會

【評論內容】

憲法訴訟法 第 83 條 

地方自治團體,就下列各款事項,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而受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為損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評論主題】1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備憲法訴訟聲請人之資格?(A)總統 (B)政黨(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D)法院

【評論內容】憲法訴訟法 第6條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一、第三章案件:指聲請之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