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提出有關層級化法律保留之見解。請問下列何者非該號解釋所提出之內涵? (A)屬於憲法保留事項,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B)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
【評論內容】國會保留事項,例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
【評論主題】35 土地徵收補償之金額,如未在法定期限內發放者,其法律效果如何?(A)該項徵收處分失其效力(B)所有權人得提起國家賠償(C)上級主管機關得撤銷該處分(D)所有權人仍喪失土地所有權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16 號
此項法定期間,雖或因對徵收補償有異議,由該管地政機關提交評定或評議而得展延,然補償費額經評定或評議後,主管地政機關仍應即行通知需用土地人,並限期繳交轉發土地所有權人,其期限亦不得超過土地法上述規定之十五日(本院院字第二七○四號、釋字第一一○號解釋參照)。倘若應增加補償之數額過於龐大,應動支預備金,或有其他特殊情事,致未能於十五日內發給者,仍應於評定或評議結果確定之日起於相當之期限內儘速發給之,否則徵收土地核准案,即應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2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後續如何履行及調整之敘述,何者錯誤?(A)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B)請求調整
【評論內容】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