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後續如何履行及調整之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
(B)請求調整行政契約之一方當事人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C)行政契約相對人對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以撤銷原行政契約
(D)行政契約如不能調整,當事人得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1569
統計:A(45),B(626),C(3757),D(379),E(0)

用户評論

林宏信】評論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A)。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D)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B)第一項之請求調整或終止與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故(C)應該改為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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