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裁罰,其處罰之構成要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B)給付行政措施如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
(C)刑罰應依循罪刑法定原則,以制定法律之方式規定之,不得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
(D)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1724
統計:A(428),B(368),C(2873),D(808),E(0)

用户評論

Egg Huang】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 443 號: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Hui】評論

釋字第 443 號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A)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B)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釋字第 522 號(C)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如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憲法增修條文 第3 條 第3 項(D)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影子太大,是因為發出的光芒】評論

應該是要看 釋字522

Hypermotard】評論

(C)刑罰應依循罪刑法定原則,以制定法律之方式規定之,不得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可以補充如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