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堅定信念】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5.甲主張台北縣政府未於土地被徵收後十五日內發給補償,徵收處分已失效力。台北縣政府乃函請內政部函復甲略以:系爭土地之地價補償,已依法提存,徵收處分並未失效。甲不服,得提起下列何項訴訟? (A)撤銷訴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六條第二項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