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過年期間,甲知乙需錢孔急建議共至銀樓,計劃趁店員繁忙下手行竊。乙則另邀不知情好友丙,以停車不便為由請其於店外接送、等候。然犯案過程,甲假裝購買引店員轉身分心,然於乙下手時仍被發現,甲突取出匕首喝
【評論內容】
請問C:甲乙原本僅計畫行竊,甲自己取出匕首因此提升為強盜,並非乙能掌控且提意未說明乙有預見可能,但是否超出原先謀議範圍?為何不是選C竊盜?
【評論主題】38.甲、乙二女交惡,甲女懷恨在心,乃與丙男共同商議,讓乙失貞,行動當天,甲女負責幫忙丙男壓制乙女,丙男除壓制乙女外,並對乙女為性交行為。甲、丙之上述行為應論以何罪?(A)甲成立普通強制性交罪之幫助犯
【評論內容】
302須脫離原地置於自己支配下,本題甲至多成立304強制,因沒把乙帶離原地
【評論主題】23.下列甲之何種行為成立間接正犯?(A) 甲明知乙為有夫之婦,丙為有婦之夫,卻故意隱瞞撮合二人發生性關係(B) 甲抓乙手打傷丙臉(C) 甲為了不法取得乙的財物,以偽造的證據使法官丙陷於錯誤,判決乙應
【評論內容】
間接正犯要「利用他人」
B抓乙的手,可能以為算「利用他人的手」,不過此時乙的手與隨便一支木棒的功能相同,只是用來傷害丙的「實體工具」,並非利用乙的「行為」實施犯罪
所以不算間接正犯,乙手只是一根球棒而已
【評論主題】2.偶然防衛,一般認為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其理由為:(A) 沒有不法的侵害存在(B) 行為人沒有防衛的意思(C) 行為人未為防衛之行為(D) 侵害沒有急迫性
【評論內容】
4F因為這是刑法考題阿
【評論主題】23.下列甲之何種行為成立間接正犯?(A) 甲明知乙為有夫之婦,丙為有婦之夫,卻故意隱瞞撮合二人發生性關係(B) 甲抓乙手打傷丙臉(C) 甲為了不法取得乙的財物,以偽造的證據使法官丙陷於錯誤,判決乙應
【評論內容】
間接正犯要「利用他人」
B抓乙的手,可能以為算「利用他人的手」,不過此時乙的手與隨便一支木棒的功能相同,只是用來傷害丙的「實體工具」,並非利用乙的「行為」實施犯罪
所以不算間接正犯,乙手只是一根球棒而已
【評論主題】2.偶然防衛,一般認為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其理由為:(A) 沒有不法的侵害存在(B) 行為人沒有防衛的意思(C) 行為人未為防衛之行為(D) 侵害沒有急迫性
【評論內容】
4F因為這是刑法考題阿
【評論主題】34.過年期間,甲知乙需錢孔急建議共至銀樓,計劃趁店員繁忙下手行竊。乙則另邀不知情好友丙,以停車不便為由請其於店外接送、等候。然犯案過程,甲假裝購買引店員轉身分心,然於乙下手時仍被發現,甲突取出匕首喝
【評論內容】
請問C:甲乙原本僅計畫行竊,甲自己取出匕首因此提升為強盜,並非乙能掌控且提意未說明乙有預見可能,但是否超出原先謀議範圍?為何不是選C竊盜?
【評論主題】38.甲、乙二女交惡,甲女懷恨在心,乃與丙男共同商議,讓乙失貞,行動當天,甲女負責幫忙丙男壓制乙女,丙男除壓制乙女外,並對乙女為性交行為。甲、丙之上述行為應論以何罪?(A)甲成立普通強制性交罪之幫助犯
【評論內容】
302須脫離原地置於自己支配下,本題甲至多成立304強制,因沒把乙帶離原地
【評論主題】23.下列甲之何種行為成立間接正犯?(A) 甲明知乙為有夫之婦,丙為有婦之夫,卻故意隱瞞撮合二人發生性關係(B) 甲抓乙手打傷丙臉(C) 甲為了不法取得乙的財物,以偽造的證據使法官丙陷於錯誤,判決乙應
【評論內容】
間接正犯要「利用他人」
B抓乙的手,可能以為算「利用他人的手」,不過此時乙的手與隨便一支木棒的功能相同,只是用來傷害丙的「實體工具」,並非利用乙的「行為」實施犯罪
所以不算間接正犯,乙手只是一根球棒而已
【評論主題】2.偶然防衛,一般認為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其理由為:(A) 沒有不法的侵害存在(B) 行為人沒有防衛的意思(C) 行為人未為防衛之行為(D) 侵害沒有急迫性
【評論內容】
4F因為這是刑法考題阿
【評論主題】2.依警察教育相關法令規定,有關警佐班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屬警察人員升職教育之一(B)必要時得由警察專科學校辦理(C)教育所需經費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編列年度預算(D)教育期間四個月至十二個月
【評論內容】
C是警大警專編列年度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