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ck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營利事業不需辦理暫繳申報?(A)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之營利事業(B)部分所得額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C)總機構在我國境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D)去年申報虧損之營利事業

【評論內容】下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免辦暫繳申報:1.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暫繳稅額後,得免辦理申報。2.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3.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由營業代理人扣繳或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5.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6.依所...

【評論主題】18 趙小姐接受大同公司贈與電漿電視一台,所涉及之稅目,下列何者為正確?(A)趙小姐應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免課贈與稅(B)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應課贈與稅(C)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

【評論內容】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或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法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所以,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徵對象,其將財產贈與他人毋需辦理贈與稅申報。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等法人贈與財產予他人,雖然不是贈與稅課稅對象,不用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可是受贈人如係個人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併入受贈年度之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額以受贈財產價值認定,如果受贈財產為實物,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計算,例如: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營利事業不需辦理暫繳申報?(A)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之營利事業(B)部分所得額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C)總機構在我國境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D)去年申報虧損之營利事業

【評論內容】下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免辦暫繳申報:1.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暫繳稅額後,得免辦理申報。2.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3.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由營業代理人扣繳或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5.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6.依所...

【評論主題】18 趙小姐接受大同公司贈與電漿電視一台,所涉及之稅目,下列何者為正確?(A)趙小姐應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免課贈與稅(B)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應課贈與稅(C)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

【評論內容】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或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法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所以,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徵對象,其將財產贈與他人毋需辦理贈與稅申報。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等法人贈與財產予他人,雖然不是贈與稅課稅對象,不用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可是受贈人如係個人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併入受贈年度之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額以受贈財產價值認定,如果受贈財產為實物,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計算,例如: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評論主題】9 佳泰公司於 X5 年 10 月 1 日簽發面額$6,000,000 之應付票據向高雄銀行借款,雙方約定利率 10%,並於 X6 年 10 月 1 日起分三年,每年同一日償還$2,000,000 並

【評論內容】

X6/10/1應付票據餘額=6,000,000-2,000,000=4,000,000

X6/12/31應付利息(即x6/10-12月的利息費用)=4,000,000 x 10%x 3/12=100,000

【評論主題】4 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總機構在日本之日商甲公司為從事營業活動之目的,在臺北市與臺中市各設有一建築工程場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如何辦理完稅?(A)各建築工程場所分別向營業登記地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B

【評論內容】

67.5.5台財稅第32861號:境內分公司無承辦工程業務其工作場所可單獨申報所得稅

日商○○會社在我國境內所設臺北分公司之營業項目中,既無承辦工程業務,該會社因與○○石油公司簽訂建廠工程合約,在○○縣從事工程業務所設立之工作場所,可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向准其為稅籍登記之○○縣稅捐處(編者註:現為國稅局)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由該會社之臺北分公司合併報繳。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營利事業不需辦理暫繳申報?(A)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之營利事業(B)部分所得額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C)總機構在我國境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D)去年申報虧損之營利事業

【評論內容】下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免辦暫繳申報:1.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暫繳稅額後,得免辦理申報。2.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3.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由營業代理人扣繳或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5.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6.依所...

【評論主題】18 趙小姐接受大同公司贈與電漿電視一台,所涉及之稅目,下列何者為正確?(A)趙小姐應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免課贈與稅(B)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應課贈與稅(C)趙小姐免課綜合所得稅;大同公司

【評論內容】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或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法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所以,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徵對象,其將財產贈與他人毋需辦理贈與稅申報。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等法人贈與財產予他人,雖然不是贈與稅課稅對象,不用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可是受贈人如係個人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併入受贈年度之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額以受贈財產價值認定,如果受贈財產為實物,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計算,例如: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評論主題】【題組】5. There's no rain in Tainan today. ( 用We...改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

有限公司之股東轉讓其出資額,核非證券交易,而應屬財產交易。至出資額成本之認定,應以股東取得該出資額所支付之價款為準。(財政部67.12.26臺財稅字第38498號函)

【評論主題】申論題【題組】一、作文:(60分)《論語》全書第一句話便是「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荀子》首篇即是〈勸學〉:充分顯示古人對「學習」的重視;今日社會則重視「創意」,《論語》也說「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16條

按前兩條規定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時,如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經營兩個以上之營利事業,其中有虧損者,得將核定之虧損就核定之營利所得中減除,以其餘額為所得額。前項減除,以所營營利事業均係使用本法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申報者為限;但納稅義務人未依期限申報綜合所得稅者,不得適用。

【評論主題】【題組】 ⑶求儲存在接面任一邊的電荷大小。(5 分)

【評論內容】

A違反規定的理由是:營業人分期付款之銷貨,其貨物既已交付,不因買受人事後有無依約支付價款,仍應依期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財政部75.9.27台財稅第7526966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