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B】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2.有關訴訟行為「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司法警察為逕行搜索,應於執行後五日內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三日內撤銷之(B) 於辯論終結之期日所宣示之判決,應

【評論內容】

有關訴訟行為「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訴131條逕行搜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前二項搜索,由檢察官為之者,應於實施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由檢察事...

【評論主題】8. 關於代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行使代位權(B)代位權係以債權人名義行使(C)必須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債權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權(D)凡債務人之權利,

【評論內容】

民法242條「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行使代位權的要件

1.保全債權債權人之債權有不能清償之虞,債權人使得行使代位權。

2.須於債務人負遲延責任:債權人行使代位權,非於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不得行使。3.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債務人對本身之債權,應當行使卻沒行使,而債權人之債權有滅失之危險,債權人可代為債務人行使其權利。但專屬債務人本身的權利,不得代位行使,例如扶養請求權。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71 號解釋見解,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何時之危險性所為者?(A)過去 (B)現在 (C)將來 (D)裁判時

【評論內容】

引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71號解釋: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憲法第8條設有明文。限制人身自由之法律,其內容須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要件。保安處分係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拘束其身體、自由等之處置,以達教化與治療之目的,為刑罰之補充制度。

【評論主題】8. 關於代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行使代位權(B)代位權係以債權人名義行使(C)必須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債權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權(D)凡債務人之權利,

【評論內容】

民法242條「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行使代位權的要件

1.保全債權債權人之債權有不能清償之虞,債權人使得行使代位權。

2.須於債務人負遲延責任:債權人行使代位權,非於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不得行使。3.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債務人對本身之債權,應當行使卻沒行使,而債權人之債權有滅失之危險,債權人可代為債務人行使其權利。但專屬債務人本身的權利,不得代位行使,例如扶養請求權。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71 號解釋見解,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何時之危險性所為者?(A)過去 (B)現在 (C)將來 (D)裁判時

【評論內容】

引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71號解釋: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憲法第8條設有明文。限制人身自由之法律,其內容須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要件。保安處分係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拘束其身體、自由等之處置,以達教化與治療之目的,為刑罰之補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