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uansuanfight】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6 下列所述,何者非屬刑法第138條所稱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A)未送達前之法院傳票 (B)警察局之窗戶玻璃 (C)警察執行巡邏之機車 (D)警察依規定制作之談話筆錄

【評論內容】

103年台上3610號判決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所規範之物如何並非泛指一般辦公用品,而一般辦公用品或安全設備如圍牆等物,與該機關公務之執行無關者,非屬公務員本於職務上關係所掌控之物品。」

【評論主題】11.「民有、民治、民享」之理念,係由下列何者所提出?(A)洛克 (B)孟德斯鳩 (C)盧騷 (D)林肯

【評論內容】

(A)洛克:「主權在民。」

(B)孟德斯鳩:「三權分立。」

(C)盧騷:「社會契約論。」

(D)林肯於蓋茨堡演說提出:「民有、民治、民享。」

【評論主題】30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公務人員的報酬之一?(A)薪俸 (B)加給 (C)津貼 (D)不休假獎金

【評論內容】

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俸給法與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授權)可知,公務人員之報酬分為薪俸、加給與生活津貼。

【評論主題】37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申訴人如不服服務機關之申訴函復,可提出何種再救濟程序?(A)復審 (B)再申訴 (C)調處 (D)再審議

【評論內容】

(C)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調處程序於復審或在申訴程序中為之(第85條、第86條定有明文),故申訴人不服申訴函復,不得提起調處。

(D)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4條規定,再審議的申請人為:原處分機關、服務機關、復審人或再申訴人,並無申訴人。

【評論主題】13 甲現任職於 A 直轄市政府新聞局薦任 7 職等科員,下個月將依法陞任較高職務列等之職務,請問他最有可能是陞任到下列那個職務?(A)股長 (B)專門委員 (C)主任秘書 (D)科長

【評論內容】

依照考友提供的編制表自身解釋如下,有誤煩請指正。

1.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的積極資格有:「依法升等合格。」,公務人員僅能任用於銓敘審定官等內之職務,不得跨官等,因此甲陞任的職務須為薦任,(B)(C)專門委員和主任秘書皆為簡任職務,甲不具任用資格。

2.依照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之規定,辦理陞遷應依陞遷序列表逐級辦理,(A)股長為薦8,(D)科長為薦9,甲現職為薦7,因此逐級陞遷應為8職等股長,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