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戴書承】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到達通商口岸之正當卸貨地點,未經許可而擅行起卸貨物或自用物品者,依據海關緝私條例得處船長或管領人多少之罰鍰,並得將該貨物及物品沒入之?(A)貨價 2 倍至 3

【評論內容】

海關緝私條例第28條(最近已修法)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到達通商口岸之正當卸貨地點,未n經許可而擅行起卸貨物或自用物品者,處管領人管領人貨價二倍以下之罰鍰,並n得將該貨物及物品沒入之。n擅自轉載、放置或收受前項貨物、物品或幫同裝卸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將題目之船長或管領人修改為管領人

將B之選項貨價 1 倍至 2 倍之罰鍰修改為貨價二倍以下之罰鍰

【評論主題】23 海巡機關人員於近國界附近之交通道路實施檢查應遵守之事項,依海岸巡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執行查緝有關走私、非法入出國事項 (B)有合理懷疑相信違法情事發生時,得予以調查(C)必要時得

【評論內容】

答案應該改BD 

因為B選項於海岸巡防法第7條並未出現

海岸巡防法第七條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第四條所定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事項,必要時得於最靠近進出海岸之交通道路,實施檢查。

B的選項敘述跟海關緝私第10條相同

海關有正當理由認為違反本條例情事業已發生者,得勘驗、搜索關係場所。

故BD均錯

【評論主題】25 104 年 7 月 1 日,大陸籍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本島鄰接區水域內,經海巡人員取締扣留,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中華民國領海鄰接區法相關規定,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A)最高 12

【評論內容】

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0-1條規定

大陸船舶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

運人或船長、駕駛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前項所定之罰鍰,由海岸巡防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

但是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裁罰標準第2條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由海岸巡防

機關依下列規定裁罰:

一、漁船:

(一)總噸位未滿十: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總噸位十以上,未滿一百: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

      下罰鍰。

(三)總噸位一百以上,未滿三百:處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上二百四十

      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24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到達通商口岸之正當卸貨地點,未經許可而擅行起卸貨物或自用物品者,依據海關緝私條例得處船長或管領人多少之罰鍰,並得將該貨物及物品沒入之?(A)貨價 2 倍至 3

【評論內容】

海關緝私條例第28條(最近已修法)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到達通商口岸之正當卸貨地點,未n經許可而擅行起卸貨物或自用物品者,處管領人管領人貨價二倍以下之罰鍰,並n得將該貨物及物品沒入之。n擅自轉載、放置或收受前項貨物、物品或幫同裝卸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將題目之船長或管領人修改為管領人

將B之選項貨價 1 倍至 2 倍之罰鍰修改為貨價二倍以下之罰鍰

【評論主題】19 依據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規定,有關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後續私貨處理方式,下列何者錯誤?(A)掩埋 (B)投海 (C)焚化 (D)拍賣

【評論內容】

雖然依據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是掩埋投海焚化

但是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第一條也有說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海關等機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緝獲後移送本會之走私進口農產品,特訂定本要點。

而海關緝私第20條

扣押物有不能依前條規定處理或有腐敗、毀損之虞者,海關得於案件確定

前,公告變賣並保管其價金或逕送有關機關處理,並通知其所有人、管領

人或持有人。

依前項規定處理之扣押物,得由海關酌予留樣或拍照存證。

易生危險之扣押物,得毀棄之

除非這題玩文字遊戲,不然我覺得這題每個選項都對

扣押物有不能依前條規定處理或有腐敗、毀損之虞扣押物有不能依前條規定處理或有腐敗、毀損之虞者,海關得於案件確定n前,公告變賣並保管其...

【評論主題】13 巡防艇執行勤務中,在綠島東方 30 浬處發現香港籍漁船正在從事漁撈作業,應如何處理?(A)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留置調查及裁罰(B)通報勤務指揮中心並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通知香港

【評論內容】

這題有問題,香港籍漁船不適用兩岸及港澳,且也沒有與香港簽署類似與菲律賓的執法互助協議,故AB錯,

香港籍漁船越界捕魚屬於違反國際海洋法的專屬經濟海域部分,由於內國法化後,在實務上使用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法來裁處,而不是用漁業法裁處

所以D可以選

【評論主題】24 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依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應如何處罰?(A)處貨價 1 倍至 3 倍之罰鍰 (B)處貨價 2 倍至 5 倍之罰鍰(C)處 50 萬元以下罰鍰 (D)處 100 萬

【評論內容】

已經修法了,變三倍,不再是一到三倍了

海關緝私第 36 條

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

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下

罰鍰;其招僱或引誘他人為之者,亦同。

前二項私運貨物沒入之。

不知為私運貨物而有起卸、裝運、收受、貯藏、購買或代銷之行為,經海

關查明屬實者,免罰。

【評論主題】23 海巡機關人員於近國界附近之交通道路實施檢查應遵守之事項,依海岸巡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執行查緝有關走私、非法入出國事項 (B)有合理懷疑相信違法情事發生時,得予以調查(C)必要時得

【評論內容】

答案應該改BD 

因為B選項於海岸巡防法第7條並未出現

海岸巡防法第七條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第四條所定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事項,必要時得於最靠近進出海岸之交通道路,實施檢查。

B的選項敘述跟海關緝私第10條相同

海關有正當理由認為違反本條例情事業已發生者,得勘驗、搜索關係場所。

故BD均錯

【評論主題】50 大陸人民甲在台灣地區人民乙的幫助下偷渡進入台灣地區後,受僱於企業主丙。甲被查獲後被強制收容,試問被強制出境所需費用由下列何人負擔? (A)由甲與乙共同負擔 (B)由乙與丙二人連帶負擔 (C)由甲

【評論內容】

應該改成C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0條

臺灣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負擔強制出境所需之費用:

一、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者。

二、非法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工作者。

三、僱用之大陸地區人民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強制出境者。

前項費用有數人應負擔者,應負連帶責任。

【評論主題】1 依海岸巡防法第二條規定,「海岸」地區之範圍,下列那一處所屬之?(A)基線外側 1 浬處 (B)基線外側 200 公尺 (C)低潮線起算向岸 200 公尺 (D)高潮線起算向岸 1200 公尺(E)

【評論內容】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 海域:指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規定之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 

三、 海岸:指臺灣地區之海水低潮線以迄高潮線起算五百公尺以內之岸際地區及近海沙洲。 

四、 海岸管制區:指由國防部會同海岸巡防機關、內政部根據海防實際需要,就臺灣地區海岸範圍內劃定公告之地區。 

修法了

【評論主題】28 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基線的劃定,採取那一種方法?(A)完全以直線基線 (B)完全以混合基線 (C)完全以特殊基線 (D)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

【評論內容】

領海鄰接區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海基線之劃定,採用以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之混

合基線法。中

應改將選項改成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

【評論主題】47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巡防機關人員遭受武力危害,下令巡防機關人員使用砲者,下列何者正確?(A)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B)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C)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

【評論內容】

現在改組

海巡署劃到海洋委員會底下

下令巡防機關人員使用砲者也改成海洋委員會主委

故A選項改成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評論主題】25 104 年 7 月 1 日,大陸籍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本島鄰接區水域內,經海巡人員取締扣留,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中華民國領海鄰接區法相關規定,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A)最高 12

【評論內容】

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0-1條規定

大陸船舶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

運人或船長、駕駛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前項所定之罰鍰,由海岸巡防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

但是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裁罰標準第2條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由海岸巡防

機關依下列規定裁罰:

一、漁船:

(一)總噸位未滿十: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總噸位十以上,未滿一百: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

      下罰鍰。

(三)總噸位一百以上,未滿三百:處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上二百四十

      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23 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利用運輸工具走私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可處罰對象管領人(B)該行為得被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金(C)停止該運輸 60 天以內之結關出口(D)該運輸工

【評論內容】

海關緝私條例第27條

以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起岸或搬n移者,處管領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經查明前述n運送業者有包庇、唆使或以其他非正當方法,使其運輸工具之工作人員私n運貨物進口或出口者,除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處罰外,並得停止該運輸工n具三十天以內之結關出口。n前項運輸工具以載運槍砲、彈藥或毒品為主要目的者,沒入之

只有管領人,無船長

故A選項改成管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