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依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應如何處罰?
(A)處貨價 1 倍至 3 倍之罰鍰
(B)處貨價 2 倍至 5 倍之罰鍰
(C)處 50 萬元以下罰鍰
(D)處 100 萬元以下罰鍰
(E)處貨價  3 倍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非常困難0.00763359
統計:A(107),B(20),C(0),D(3),E(1)

用户評論

戴書承】評論

已經修法了,變三倍,不再是一到三倍了海關緝私第 36 條 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鍰;其招僱或引誘他人為之者,亦同。前二項私運貨物沒入之。不知為私運貨物而有起卸、裝運、收受、貯藏、購買或代銷之行為,經海關查明屬實者,免罰。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