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下列有關法律適用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三段論法」即指法律的構成要件規定作為大前提,案件事實作為小前提,經由涵攝之後,得出案件事實是否適用法律所定之法律效果的結論 (B)「擬制」在法律
【評論內容】三段論法 法律之適用
大前提:法律(抽象) ex: 刑法271
小前提:事實(具體) 鄭捷在MRT殺人
結論:鄭捷被槍決
擬制
擬制的定義:看C選項
擬制的用語:1.視為 2.視同 3.以.....論
擬制是一種法律效果的賦予,雖有相反的事實存在,也不能以反證推翻法律擬制的效果。
(ps.擬制權只有立委才有,法官是沒有的)
推定
推定的定義:看D選項
推定是一種事實認定的方法,若有相反的事實也就是有反證的存在,是可以推翻推定的法律效果,更白話一點的來說,推定是暫時性的假設。
準用
法律已預見而以明文指示,則稱為準用。
ex:行程法第149條: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
以上來自陳治宇老師上課筆記
【評論主題】14 有關懲戒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案件,採一級一審制 (B)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案件,採一級一審為原則,二級二審為例外 (C)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案件,採二級二審制 (D)懲戒法院
【評論內容】
工作辛苦,教授累了
【評論主題】5 有關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法庭認為聲請無理由,應以裁定駁回 (B)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有理由,應以判決為之 (C)憲法法庭認為聲請在程序上不合法,應以判決駁回 (D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6 條 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者,應以判決(B)宣示被聲請解散之政黨違憲應予解散;認聲請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A)其聲請。 第 32 條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其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 行政訴訟法 第107條 第1項 第10款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政府之決算,多久應辦理一次?(A)1年1次 (B)半年 1 次 (C)每季 1 次 (D)每月 1 次
【評論內容】
我用A4紙重抄了一份,這樣有比較清楚了嗎?(對不起不太會用…我是科技白癡…),還有1個辦法,就是在頁面的右上角有3個點點,按下去後會看到有”縮放”的選項,可以調整個頁面比例,(我知道...下面圖片模糊,但應該大概可以知道位置)以上是用電腦的方式,手機的話就是用兩根手指頭滑動,將螢幕放大~~~
[我的筆記是參考陳真老師的綱表改編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