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艾咪】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9 下列有關法律適用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三段論法」即指法律的構成要件規定作為大前提,案件事實作為小前提,經由涵攝之後,得出案件事實是否適用法律所定之法律效果的結論 (B)「擬制」在法律

【評論內容】三段論法  法律之適用 

大前提:法律(抽象) ex: 刑法271

小前提:事實(具體)      鄭捷在MRT殺人

結論:鄭捷被槍決

 

擬制

擬制的定義:看C選項

擬制的用語:1.視為  2.視同  3.以.....論

擬制是一種法律效果的賦予,雖有相反的事實存在,也不能以反證推翻法律擬制的效果。

(ps.擬制權只有立委才有,法官是沒有的)

 

推定

推定的定義:看D選項

推定是一種事實認定的方法,若有相反的事實也就是有反證的存在,是可以推翻推定的法律效果,更白話一點的來說,推定是暫時性的假設。

 

準用

法律已預見而以明文指示,則稱為準用。

ex:行程法第149條: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

 

以上來自陳治宇老師上課筆記

【評論主題】5 有關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法庭認為聲請無理由,應以裁定駁回 (B)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有理由,應以判決為之 (C)憲法法庭認為聲請在程序上不合法,應以判決駁回 (D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6 條 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者,應以判決(B)宣示被聲請解散之政黨違憲應予解散;認聲請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A)其聲請。   第 32 條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其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 行政訴訟法 第107條 第1項 第10款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政府之決算,多久應辦理一次?(A)1年1次 (B)半年 1 次 (C)每季 1 次 (D)每月 1 次

【評論內容】

我用A4紙重抄了一份,這樣有比較清楚了嗎?(對不起不太會用…我是科技白癡…),還有1個辦法,就是在頁面的右上角有3個點點,按下去後會看到有”縮放”的選項,可以調整個頁面比例,(我知道...下面圖片模糊,但應該大概可以知道位置)以上是用電腦的方式,手機的話就是用兩根手指頭滑動,將螢幕放大~~~

[我的筆記是參考陳真老師的綱表改編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