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唯唯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根據「消防法」之規定,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及其周邊之:①土地、②建築物、③車輛及④其他物品,非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搶救之目的時,得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如人民因消防人員之使用、損壞或限

【評論內容】19條 為達搶救目的之使用,損壞物品與賠償1. 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及周邊,非使用或損壞其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或限制其他使用,不能達搶救之目的時,得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2.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前向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損壞或限制使用所致之損失得視實際狀況酬予補償。但對應負引起火災責任者不予補償。例:你自己放火燒自己家消防隊破壞你家門你不能請補償【相關罰則】依據本法第36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則:一、謊報火警者。二、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三、不聽從依第19條一項、第20條或第23條所為之處置者。四、拒絕依第31條所為調度、運用者。五、妨礙第34條第一項設備之使用者。

【評論主題】16 未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之安裝處負責人及行為人新台幣:(A)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C)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D)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內容】

15-1承裝業者登記申請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至中華民國95年2月1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罰則】

依據消防法第42條之1規定:

違反第15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及行為人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或逕予停業處分:

一, 未雇用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之安裝

二, 違反第15條之一第三項熱水器及配管安裝標準從事安裝工作者

三, 違反或逾越營業登記事項而營業者(逾越=做其他事)

【評論主題】20.根據「消防法」之規定,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及其周邊之:①土地、②建築物、③車輛及④其他物品,非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搶救之目的時,得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如人民因消防人員之使用、損壞或限

【評論內容】19條 為達搶救目的之使用,損壞物品與賠償1. 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及周邊,非使用或損壞其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或限制其他使用,不能達搶救之目的時,得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2.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前向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損壞或限制使用所致之損失得視實際狀況酬予補償。但對應負引起火災責任者不予補償。例:你自己放火燒自己家消防隊破壞你家門你不能請補償【相關罰則】依據本法第36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則:一、謊報火警者。二、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三、不聽從依第19條一項、第20條或第23條所為之處置者。四、拒絕依第31條所為調度、運用者。五、妨礙第34條第一項設備之使用者。

【評論主題】16 未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之安裝處負責人及行為人新台幣:(A)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C)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D)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內容】

15-1承裝業者登記申請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至中華民國95年2月1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罰則】

依據消防法第42條之1規定:

違反第15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及行為人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或逕予停業處分:

一, 未雇用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之安裝

二, 違反第15條之一第三項熱水器及配管安裝標準從事安裝工作者

三, 違反或逾越營業登記事項而營業者(逾越=做其他事)

【評論主題】89.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含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安全防護班(B)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C)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滅火

【評論內容】

                         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安全防護班 X

自衛消防編組:

                          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