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D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 警察對於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幾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第1項

1.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2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評論主題】46. 下列關於刑法瀆職罪之陳述,何者為是?(A)公務員只有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方構成瀆職罪(B)未為公務員之人,預以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但於為公務員後而不履行,並不構成準受賄

【評論內容】

第121條

公務員對於其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得處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123 條 

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

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D)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仍不構成行賄罪(第122條)

【評論主題】33. 甲失業缺錢,而向其好友乙借錢,乙要求甲須簽立本票,以為擔保。甲以自己的名義簽發本票後,為使乙相信該紙本票之信用,在本票背面擅自冒用丙之名義以為背書,依實務見解,在刑法上應構成何罪?(A)甲冒用

【評論內容】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文書包括契約書、借據、郵局儲金簿或取款憑條、支票背面之背書、信用卡背面偽造簽名等。

【評論主題】30. 刑法上有關「刑」之概念,有法定刑、宣告刑與執行刑之別,下列關於宣告刑之描述,何者錯誤?(A)宣告刑原則上應於法定刑的範圍內量處(B)被告即使因累犯而加重其刑,法官亦不得宣告高於法定刑範圍之刑度

【評論內容】

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乃規定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二分之一是最高限度,究應加重多少,法官可在此刑度內,依自己之心證而決定其應有之刑度。

【評論主題】14. 依據我國現行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滿八十歲人之行為,減輕其刑(B)因過失自行招致精神障礙,致行為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仍為完全責任能力人(C)十四歲以下人之行為,不罰(D)十四

【評論內容】

(A)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B)因過失自行招致精神障礙,致行為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仍為完全責任能力人 (第19條)(C)未滿十四歲以下人之行為,不罰 ,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D)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以下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4. 警察對於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幾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第1項

1.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2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評論主題】71.警察依法「得」使用警槍之情形,含有容許警察人員依情況行使為前提 (A)命令權 (B)審核權 (C)裁量權 (D)認可權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0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評論主題】226.關於行政執行時間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日間已開始執行者,不得繼續至夜間 (B)情況急迫時,仍不得於夜間為之 (C)徵得義務人同意時,得於星期日為之 (D)星期日一律不得為之。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5條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執行人員於執行時,應對義務人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必要時得命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