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6. 物權的效力及於任何人,非如債權的效力僅及於相對人。下列選項何者屬於物權? (A)租賃權 (B)承攬權 (C)留置權 (D)出版權
【評論內容】物權的目的區分
用益物權: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其實現的時間是「現在」。如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農育權。
擔保物權:以擔保債務之履行為目的之物權,主要針對「將來」目的的實現。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評論主題】43. 新竹市甲女為貼補家用,到竹科園區某工廠當作業員,卻和男同事乙發展超友誼關係, 除經常過夜還互傳鹹溼露骨簡訊,而其丈夫丙發現後深受打擊,需要靠藥物入眠,因此 向乙提告求償 100 萬精神慰撫金。
【評論內容】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於2020年被廢除。大法官於2020年5月提出五點違憲理由,分別為:
1. 國際觀念已改2. 保障性自主權3. 非重要法益【評論主題】42. 關於民法規定的侵權行為救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害人得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B)若受害人已死亡時,則其家屬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C)損害賠償的範圍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以金錢賠償為例外
【評論內容】42. 關於民法規定的侵權行為救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評論主題】22. 依民法第980條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 (A)15歲 (B)16歲 (C)17歲 (D)18歲
【評論內容】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民國112年1月1日起,滿18歲就是成年人!
【評論主題】33. 甲向乙借貸2,000萬元償還期限將屆,卻將僅有的一棟市值2,000萬元房屋贈與義子丙, 但尚未完成過戶登記。乙耳聞有此一事實,侵害自己的借貸債權,乙就甲贈與丙的無償 行為得向法院聲請何種救濟?
【評論內容】贈與、交易行為的詐害債權
當債務人的「贈與」行為有損及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債務人的贈與行為。
假如小倩欠阿豪500萬,小倩卻又把自己僅有價值500萬的房子贈與給自己的親人,害阿豪討不到錢,那小倩就是詐害債權;反過來說,如果小倩同樣欠阿豪500萬,但小倩有值250萬跟500萬的房產各一,而小倩把250萬房產贈與親人,就不算詐害債權。因為小倩仍然有500萬的房產可以拿來抵押還錢,所以小倩的贈與行為並沒有損害阿豪的債權。
【評論主題】29. 下列行為,何者不是民法「債」的關係? (A)買公寓 (B)開車撞傷路人甲 (C)離婚 (D)把手機送修
【評論內容】
債之關係具有相對性,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產生效力。
一方當事人具有請求另一方當事人做出一定行為(包含作為和不做為)權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