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行為,何者不是民法「債」的關係?
(A)買公寓
(B)開車撞傷路人甲
(C)離婚
(D)把手機送修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B:8,C:63,D:2,E:0

難度:非常簡單

用户評論

DLOW】評論

債之關係具有相對性,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產生效力。 一方當事人具有請求另一方當事人做出一定行為(包含作為和不做為)權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