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 根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下列何者是正確的清洗作業設施(A)洗滌槽:具有100℃以上含洗潔劑之熱水(B)沖洗槽:具有充足流動之水,且能將洗潔劑沖洗乾淨(C)有效殺菌槽:水溫應在100℃以上

【評論內容】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九、清洗作業高溫自動洗滌設施及人工三槽式餐具洗滌設施應具有洗滌、沖洗、有效殺菌之功能且高溫自動洗滌設施水壓應在二十三磅/平方英吋(23lbs/psi)以上,相關作業要求如下: (一)、洗滌槽:具有45℃以上含洗潔劑之熱水。 (二)、沖洗槽:具有充足流動之水,且能將洗潔劑沖洗乾淨。 (三)、有效殺菌槽:得以下列方式之一達成:1、 水溫應在80℃以上(人工洗滌應浸二分鐘以上)。2、 110℃以上之乾熱(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三十分鐘以上)。3、 餘氯量200ppm(百萬分之二百)氯液(人工洗滌浸泡時間二分鐘以上)。4、 100℃以上之蒸氣(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二分鐘以上)。

【評論主題】84. 有關依據GHP更換油炸油之規定,何者正確(A)總極性化合物(TPC)含量25%以下(B)總極性化合物(TPC)含量25%以上(C)酸價應在25 mg KOH/g以下(D)酸價應在25 mg K

【評論內容】

附表二 食品業者良好衛生管理基準

五、油炸用食用油之總極性化合物(total polar compounds)含量達百 分之二十五以上時,不得再予使用,應全部更換新油.

為何答案是A呢?

【評論主題】120. 餐具於三槽式洗滌中,洗潔劑應在(A)第一槽(B)第二槽(C)第三槽(D)不一定添加。

【評論內容】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九、清洗作業 高溫自動洗滌設施及人工三槽式餐具洗滌設施應具有洗滌、沖洗、有效殺菌之功能且高溫自動洗滌設施水壓應在 二十三磅/平方英吋(23lbs/psi)以上,相關作業要求如下:(一)、洗滌槽:具有45℃以上含洗潔劑之熱水。 

(二)、沖洗槽:具有充足流動之水,且能將洗潔劑沖洗乾淨。 

(三)、有效殺菌槽:得以下列方式之一達成:

1、 水溫應在80℃以上(人工洗滌應浸二分鐘以上)。

2、 110℃以上之乾熱(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三十分鐘以上)。

3、 餘氯量200ppm(百萬分之二百)氯液(人工 洗滌浸泡時間二分鐘以上)。

4、 100℃以上之蒸氣(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二分鐘以上)。

【評論主題】117. 三槽式餐具洗滌法,其中第二槽沖洗必須(A)滿槽的自來水(B)流動充足的自來水(C)添加消毒水之自來水(D)添加清潔劑之自來水。

【評論內容】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九、清洗作業 高溫自動洗滌設施及人工三槽式餐具洗滌設施應具有洗滌、沖洗、有效殺菌之功能且高溫自動洗滌設施水壓應在 二十三磅/平方英吋(23lbs/psi)以上,相關作業要求如下:(一)、洗滌槽:具有45℃以上含洗潔劑之熱水。 

(二)、沖洗槽:具有充足流動之水,且能將洗潔劑沖洗乾淨。 

(三)、有效殺菌槽:得以下列方式之一達成:

1、 水溫應在80℃以上(人工洗滌應浸二分鐘以上)。

2、 110℃以上之乾熱(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三十分鐘以上)。

3、 餘氯量200ppm(百萬分之二百)氯液(人工 洗滌浸泡時間二分鐘以上)。

4、 100℃以上之蒸氣(人工洗滌加熱時間二分鐘以上)。

【評論主題】113. 毛巾抹布之煮沸殺菌,係以溫度100℃的沸水煮沸幾分鐘以上(A)一分鐘(B)三分鐘(C)四分鐘(D)五分鐘。

【評論內容】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二十三條 餐飲業應使用下列方法之一,施行殺菌:一、煮沸殺菌:毛巾、抹布等,以攝氏一百度之沸水煮沸五分鐘以上,餐具等,一分鐘以上。二、蒸汽殺菌:毛巾、抹布等,以攝氏一百度之蒸汽,加熱時間十分鐘以上,餐具等,二分鐘以上。三、熱水殺菌:餐具等,以攝氏八十度以上之熱水,加熱時間二分鐘以上。四、氯液殺菌:餐具等,以氯液總有效氯百萬分之二百以下,浸入溶液中時間二分鐘以上。五、乾熱殺菌:餐具等,以溫度攝氏一百一十度以上之乾熱,加熱時間三十分鐘以上。六、其他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可之有效殺菌方法。

【評論主題】7. 含下列哪項物質,屬於我國「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中規定,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醒語資訊?(A)羊奶(B)牛奶(C)牡蠣(D)含有麩質的穀類

【評論內容】

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0217號

主旨: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

一、市售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含有下列對特殊過敏體質者致生過敏之內容物,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醒語資訊:

(一)蝦及其製品。

(二)蟹及其製品。

(三)芒果及其製品。

(四)花生及其製品。

(五)牛奶及其製品;由牛奶取得之乳糖醇(lactitol),不在此限。

(六)蛋及其製品。

二、前項醒語資訊,應載明「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

【評論主題】14. 下列餐飲業者常用餐具殺菌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乾熱殺菌法:110℃以上,30 分鐘以上(B)熱水殺菌法:80℃以上熱水,2 分鐘以上(C)氯液殺菌法:氯液之總有效氯不得低於 300 pp

【評論內容】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二十三條 餐飲業應使用下列方法之一,施行殺菌:一、煮沸殺菌:毛巾、抹布等,以攝氏一百度之沸水煮沸五分鐘以上,餐具等,一分鐘以上。二、蒸汽殺菌:毛巾、抹布等,以攝氏一百度之蒸汽,加熱時間十分鐘以上,餐具等,二分鐘以上。三、熱水殺菌:餐具等,以攝氏八十度以上之熱水,加熱時間二分鐘以上。四、氯液殺菌:餐具等,以氯液總有效氯百萬分之二百以下,浸入溶液中時間二分鐘以上。五、乾熱殺菌:餐具等,以溫度攝氏一百一十度以上之乾熱,加熱時間三十分鐘以上。六、其他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可之有效殺菌方法。

【評論主題】5. 糖精可以添加在蜜餞食品當人工甘味料,其用量以 saccharin 計不得超過(A)2.0g/kg(B)3.0g/kg(C)4.0g/kg(D)5.0g/kg。

【評論內容】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規定,糖精及其鈉鹽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1) 可使用於瓜子、蜜餞及梅粉,用量以糖精計為2.0公克/公斤以下;(2) 可使用於碳酸飲料,用量以糖精計為0.2公克/公斤以下;(3) 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粉末以及特殊營養食品;(4) 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糖精計為1.2公克/公斤以下。若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時,必須事先獲得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