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升七七】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B)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C)人民受合法逮捕時,不得聲請法院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D)人

【評論內容】憲法第八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n。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n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n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n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n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n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n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n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評論主題】4 地方自治團體立法機關議決事項無效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直轄市議會議決事項由立法院予以函告 (B)縣議會議決事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予以函告 (C)鄉民代表會議決事項由縣政府予以函告 (D)議決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43條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n;議決委辦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n縣 (市) 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n效;議決委辦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n鄉 (鎮、市) 民代表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牴n觸者無效;議決委辦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縣規章、縣自治規則n牴觸者無效。n前三項議決事項無效者,除總預算案應依第四十條第五項規定處理外,直n轄市議會議決事項由行政院予以函告;縣 (市) 議會議決事項由中央各該n主管機關予以函告;鄉 (鎮、市) 民代表會議決事項由縣政府予以函告。n第一項至第三項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有無牴觸n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